- 10.02 MB
- 2022-05-12 10:03:54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课件
宣贯内容一、本规范定位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二、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三、各章内容解析及关键技术应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一、本规范定位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1.标准体系2.规范定位3.编制过程4.编制单位《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基础标准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综合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标通用标准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定专用标准的依据。准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专用标准标准的补充、延伸。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目标要求或达到这些目标而必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层次标准均具有制约和指导作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道路工程术语标准》修订中基础标准2项《道路工程制图标准》修订中《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通用标准5项《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停车设施通用规范》待编专用标准31项《城市综合交通枢纽设计规范》编制中《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基础标准2项《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通用标准5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报批稿《城镇道路路基设计规范》报批稿《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2专用标准31项《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新的体系表,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将被一本通用规范和若干专用标准代替。《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范》CJJ37-2012CJJ37-90发布或在编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实施日期基础标准城镇道路技术标准体系表1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T124-88在修订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T50162-921993-05-01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2004-04-01通用标准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2-05-015城镇道路项目安全评价规范待编6城市道路环境控制标准待编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008-09-018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2006-10-019城市停车设施通用规范部标待编标准体系10城市综合交通枢纽设计规范部标在编是开放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标准体系的调整专用标准11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部标在编城镇道路技术标准体系表12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2009-10-011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2011-03-01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2012-09-0115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136-20102010-09-0116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20112012-06-0117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程部标在编18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程CJJ169-20112012-07-0119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范CJJ/T135-20092010-07-0120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部标在编2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2012-05-012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2006-12-012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2,3-20092009-07-012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国标在编标准体系25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3-911992-02-01是开放的26路面稀浆罩面技术规程CJJ/66-20112012-03-01《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2、本规范的定位本规范属于专用标准,是以《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为依据,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有关的道路横断面、平面和纵断面、道路交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补充与完善,细化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的条文规定,如增加了小偏角平曲线长度、圆曲线加宽、线形组合、交叉选型等方面内容,并增加了总体设计的内容和要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编制过程立项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准备阶段:2008年11月3日成立规范编制组,拟定编制大纲;期间考虑《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正在编制过程中,部分技术指标的确定需以通用规范为依据,所以本规范较原定的编制计划时间延长了。2011年5月形成了《规范》初稿,2011年9月形成了《规范》中间稿。征求意见阶段:2012年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3月1日~4月1日进行网上公示和定向征求意见。送审阶段:2012年4月完成送审稿,5月30日召开规范专家审查会。报批阶段:2012年6月完成报批稿,7月上报住建部审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编制单位三院一校:延续通用规范相关章节的编制单位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二、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路线的定义道路路线routeofroad:道路中线的空间位置。道路线形roadalignment:道路中线的立体形状。路线设计是对道路布置进行具体设计,包括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和道路交叉等设计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还包括与交通组织、市政管线、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功能的协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特点城市路网规划:城市布局、土地利用规划,是道路设计依据道路组成多元: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交叉口、出入口、停靠站、排水设施、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地上和地下市政管线道路功能多样:交通功能、服务功能、空间功能、环境功能、集约功能行驶车种复杂:大客车、小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大货车、小货车、集卡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道路交叉密集:200~500m,行人量大沿线出入频繁:单位出入口、小区出入口交通行为分散:行驶、停靠、停车、上下客、装卸交通组织复杂:不同的道路条件下,满足机、非、人的交通需求,力求安全、高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主要技术内容共10章、32节、18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2条。1总则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2术语和符号有限公司3基本规定4总体设计5横断面设计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6平面设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7纵断面设计有限公司8线形组合设计平面交叉-同济大学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体交叉-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10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特点与修订的内容经过了广泛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充分吸收了有关科研成果,在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首次编制了适合我国城市道路特点的路线设计规范,对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合理确定路线设计技术指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城市道路工程技术标准体系中的专用标准,与现行标准之间协调配套;线形设计部分与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相比,对直线长度、平曲线设置、小偏角平曲线长度、最大超高横坡度、圆曲线加宽、最大纵坡、最小坡长等取值进行了修订。道路交叉部分,完善了通用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他规定仍采用专用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首次引入了城市道路总体设计的内容和要点,强调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和各类设施总体布置的要求,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经专家评审和强条委审查,同意《规范》列出的2条强制性条文,即《规范》报批稿中的第6.6.1、10.2.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避免与其他规范相同的强制性条文,将来全强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强制性条文说明6.6.1各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6.6.1的规定值。表6.6.1停车视距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停车视距(m)1601107060403020【条文说明】主要是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当车辆行驶时,驾驶员一旦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或迎面开来的车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与障碍物或车辆与车辆相撞。完成此过程所需的最短行车距离称为停车视距。【实施要点】视距是道路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道路的平面和纵断面设计都应保证必要的视距。如平面上挖方路段的弯道和内侧有障碍物的弯道,以及纵断面上的凸形变坡处、立交桥下凹形变坡处。同时,道路绿化、广告牌等设施也不得进入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如在人行横道处中央分隔带不得种植高的乔木、基地出入口附近也不得设置影响驾驶员视线的广告牌设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强制性条文说明10.2.1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设置立体交叉:1快速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2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铁路编组场的交叉;3行驶有轨电车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4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除有轨电车道外的城市轨道交通交叉。【条文说明】主要是明确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相交,必须设置立体交叉的条件,目的是保证道路、轨道交通的行车和行人安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强制性条文说明【条文说明】轨道交通线路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又分为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和市域快速轨道等七大系统。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必须设置立体交叉的依据如下:1快速路交通功能强,服务水平高,交通量大,具有连续交通流、全部控制出入口的特点。如果采用平面交叉,当道口处于开放状态时,汽车通过道口需限速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功能;当道口处于封闭状态时,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故规定必须采用立交。重要的主干路与铁路交叉,若交通流量大,部分控制出入口,也必须采用立交。2高速铁路(时速高达250km/h~350km/h)、客运专线,行车密度大(最小间隔时分可达2min~1.5min)均为全封闭运行;铁路市内车站旅客流量大,编组场作业繁忙,主干路、次干线、支路与它们交叉时,为保证道路畅通和各自的行车安全,均必须设置立体交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强制性条文说明【条文说明】3有轨电车与铁路同为轨道交通,而轨道、结构各异,相交时必须是立交。无轨电车道虽无轨道,但其供电接触网、柱与铁路相冲突,也必须设置立体交叉。4除有轨电车外的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轻轨等,行车密度大、全封闭运行,故规定必须设置立体交叉。【实施要点】在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部门的协调处理,既要保证城市道路正常通行、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也要保证轨道交通正常通行、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避免相互影响。在技术、经济、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应优先采用立体交叉,与铁路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体现节能减排等要求《规范》在技术内容方面,能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体现国家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社会”要求,以及发展生态、环保、低碳的设计技术要求,主要反映在以下代表性条文的编写中:1)第1章总则:第1.0.1条提出了“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与城市环境相协调”。2)第3章基本规定:第3.0.3条提出了“路线设计应贯彻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国策,降低道路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的影响,符合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3)第4章总体设计:第4.1.2条提出了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体现节能减排等要求4)第4章总体设计:第4.1.3条提出了总体设计应“落实节能环保、风险控制措施”。5)第6章平面设计:第6.1.1条提出了平面设计应“综合技术经济、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文物保护、环境景观以及航道、水利、轨道等因素”。6)第7章纵断面设计:第7.1.3条提出了“综合交通安全、建设期间的工程费用与运营期间的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环保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路面设计纵坡和设计高程”。7)第8章线形组合设计:第8.1.1条提出了“道路线形设计应做好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三者间的组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并应适应地形地物相和周边环境,满足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体现节能减排等要求8)第8章线形组合设计:第8.5.1条提出了“道路线形应充分利用地形、自然风景,宜保留原有的地貌、地形、树林、湖泊、建筑物等景观资源,使道路与自然融为一体,与沿线环境相协调”。9)第9章道路与道路交叉:第9.1.2条提出了“道路交叉形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和功能、交通流量和流向、地形和地质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及环境效益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10)第10章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第10.1.4条提出了“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设计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卫生和抗震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规范》的效益预测技术价值:完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规范城市道路路线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设计,提高国内设计咨询单位的技术服务水平。经济效益:为交通出行者提供安全、便捷、环保、人性化的出行环境,降低工程造价、减少城市交通出行成本、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社会效益: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合理灵活运用标准指标,达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资源、促进城市道路与城市环境相和谐为目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三、各章内容解析及关键技术应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总则1.0.1为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合理确定路线设计技术指标,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与城市环境相协调,制定本规范。【条文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根据修订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所规定的道路等级、设计速度、设计车辆、道路建筑限界、车道宽度、路线交叉分类等基本要求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编制,以达到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为目的。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的路线设计。【条文说明】规范的适用范围。街坊内部道路、厂矿等专用道路不属于本规范范围。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改建道路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技术经济论证,近期工程可做合理调整,但远期工程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1总则1.0.3城市道路路线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市政专项规划,合理确定道路等级、平纵线形、横断面布置、交叉口形式等。【条文说明】规范的共性要求。城市一般有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道路、排水、防洪等市政专项规划,设计应在规划基础上,综合考虑与道路有关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道、河道、航空、管线、交通设施、无障碍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绿化景观等技术规定,合理确定道路路线设计方案。1.0.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执行相关标准的顺序执行。如城市道路设计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以及相关的桥梁、隧道、排水、给水、电力、燃气、电信、防洪、铁路、轨道交通等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条文说明】近二十多年来,随着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中未能定义的术语。同时,随着设计理念的更新、认识的深入,原有一些术语的定义也不尽恰当,有必要进行补充。2.1.7总体设计generaldesign【新增术语】为系统、全面地协调道路工程项目外部和内部各专业间的关系,确定本项目及其各分项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和设计方案,完成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总体目标而进行的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2术语和符号2.2符号【条文说明】本规范图、表中出现的所有符号,统一在此文字表述。Wf─—设施带宽度;A─—缓和曲线参数;Wg─—绿化带宽度;b─—超高旋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Wgb─—分幅式高架路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h——缘石外露高度;Wgc─—整幅式高架路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Wj─—检修道宽度;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Wl─—侧向净宽度;Hp——人行道最小净高。Wmb─—非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i─—路拱设计坡度;Wmc─—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Le——超高缓和段长度;Wp─—人行道宽度;R——圆曲线半径;Wpb─—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Wp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路面宽度;Sc——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Wr─—红线宽度;Ss——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距道口停车线的距离;Wsb─—两侧分车带宽度;Wa─—路侧带宽度;Wb─—非机动车道的车行道宽度;Wsc─—安全带宽度;W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车行道宽度;Wsm─—中间分车带宽度;Wdb─—两侧分隔带宽度;ε——超高渐变率,超高旋转轴与路面边缘之间相对升降的比率;Wdm─—中间分隔带宽度;Δ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本章主要写路线设计有关的“控制要素”和“设计标准”。机动车道路行人非机动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1城市道路根据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和服务功能等,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0.1的规定。表3.0.1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设计速度1008060605040504030403020(km/h)【条文说明】城市道路应以功能为主进行道路分级。道路等级是道路设计的先决条件,是确定道路功能、选择设计速度的基本条件。每条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作用应由整个路网决定。道路等级一般在规划阶段确定,设计阶段当遇特殊情况需变更道路等级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交通运输道路等级服务功能区域环境交通作用性质快速路交通性道路中心区道路全市性道路客运道路城主干路生活性道路工业区道路区域性道路货运道路市道次干路路商业性道路行政区道路环路客货运道路支路景观性道路住宅区道路放射性道路旅游道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快速路——在城市路网中具有大交通量、过境及中长距离交通功能,为机动车快速交通服务的道路应选用快速路。快速路应采用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实现连续交通流,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类似于大动脉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道快速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主干路——在城市道路网中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道路应选用主干路。主干路应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的形式,并控制交叉口间距;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类似于中动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次干路——在城市道路网中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的区域性道路应选用次干路。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应设置在交叉口功能区之外,且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于80m。类似于小动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应选用支路。支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宜设置在交叉口功能区之外。类似于微动脉(毛细血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的功能一般是综合性的,规范也是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带有普遍的适用性。当城市道路作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功能使用时,由于在道路的设计车辆、交通组成、功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需求,除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专用道路和其通行车辆的特殊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美国道路分类、分级位置功能作用占总里程(%)高速公路主要干线系统2~4其他主要干线乡村道路次要干线系统较高运行速度,最少干扰4~8,(6~12含主干)(公路)主要集散道路(郡内出行走廊)集散道路系统20~25次要集散道路(连接集散点/乡村)地方道路系统与集流段连接的进出口65~75州际主干道系统其他高速公路5~10其他主干道(部分或非控制出入)城市道路次干道系统10~15(15~25含主干)集散街道系统5~10地方街道系统65~8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加拿大道路分类、分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德国道路分类、分级德国按道路功能分为:高速公路、快速干线、主干线、干线道路、集散道路、小区道路,后面4种主要在城市内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日本道路分类、分级在《道路构造令的说明和运用》(2004)中,道路的划分是根据道路种类、规划交通量、道路所在地区及地形状况来确定的,共分为两类四种,各类下再分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道路分类、分级-我国台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表2.1-1大、中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项目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2000.4~0.50.8~1.21.2~1.43~4道路网密度大城市≤2000.3~0.40.8~1.21.2~1.43~4(km/km2)中等城市—1.0~1.21.2~1.43~4小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项目城市人口(万人)干路支路>53~43~5道路网密度(km/km2)1~54~54~6<15~66~8《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城市路网密度(城市道路长度占城市建设应更注重城市路网结构的用地面积的比例)和城市道路面积率(城市道合理性和提高道路设施的路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城运行效率。市道路规模的两个重要指标。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推荐为7~9km/km28(目前有些城市提高到9.7~12.4km/km2);道路面积率指标推荐为15%~20%(目前有些城金字塔市提高到20%~25%)。不同的交通结构,不同的居民出行模式,不同的人口密度,不同的土地使用(交通的产生量不同)等等都会导致不同的道路网密度。这些都是确定路网密度需要考虑的因素,此外还得考虑城市的交通战略及交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状况)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条文说明】设计速度是城市道路设计时确定几何线形的最基本条件。它是具有中等驾驶技术水平的驾驶员,在气候良好、交通密度低、只受道路本身条件影响时驾驶车辆,能够安全、舒适行驶的最高速度,因此它与运行速度、运行安全有密切关系。设计速度一经选定,道路的所有相关特征必须与其配合以获得均衡设计。一条道路的设计速度确定后,相应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超高、最大纵坡、坡长等指标也就随之确定了。同一等级道路中,设计速度应根据功能定位、交通量,并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城市发展和沿线土地利用状况、工程投资等因素,经论证确定。城市规模大、地形条件好、交通功能强的道路可取设计速度的高值;中心城区道路、商业街、文化街以及改建道路,由于沿线区域开发较为成熟,控制条件较多,受条件限制可取设计速度的低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2路线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应结合地形、地物,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气候、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等进行调查,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平纵线形技术指标,平面应顺适、纵断面应均衡、横断面应合理。【条文说明】提出了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线位路线设计是设计方案的核心,应遵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近远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并应综合协调各种关联工程的关系,按照顾发展与适度超前的原则,妥善处理已建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布局,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城市道路的路线走向首先应符合城市规划,包括沿线土地利用规划;在地形条件起伏、工程地质复杂的地区,应对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对可行的路线走向进行必要的比选,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主要平纵线形技术指标。《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2路线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应结合地形、地物,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气候、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等进行调查,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平纵线形技术指标,平面应顺适、纵断面应均衡、横断面应合理。【条文说明】提出了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型式当采用不同的设计速度、技术指标或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征地拆迁、自然环境、文物保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有明显差异时,应作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论证,对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施工方便的设计方案。道路线形设计的各单项技术指标是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设计速度规定的最小值。线形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地物、技术难度及其工程量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线形技术指标,进行组合设计和优化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线位比选案例交通功能居民区用地环境功能厂区用地工程投资WohuMountainFenRZhangzitou规划走向ivRoadInterchangBeBeinrinJiefangRoadHhhDepeeatJinWEoiaanngesghstReRtRRoRooaaooaddaadddWaliuRoadXiqShengliStreetuR比选线位oRailwayaYangjiayudInterchangWaliueRoad《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TaihangRoad
线位比选案例项目规划线位比选线位(推荐)沿涧河北侧,跨越解沿涧河北侧,跨越解放路,经过太原矿放路、涧河路、铁路山机器厂、耐火材料厂等,往东沿享堂北同蒲线,经过动物西街靠太原机车车辆厂区一侧用地,穿线路走向园大门,绕卧虎山由越享堂村,再跨越涧河路、铁路北同蒲北转向东侧,往南接线后落地,沿北圪洞街走向,经过晋安规划的太行路化工厂接太行路。线路长度7.1km5.3km绕卧虎山路段线形标准低,节点难处理,线形标准较高,对沿线交通吸引大,道交通功能增加动物园前道路的路环线功能增强。交通压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线位比选案例项目规划线位比选线位(推荐)可沿卧虎山路,通过丈子与东山高速连接近期通过迎春街、杨头立交,与东山过境高速家峪立交,建议远期东延至高速,设公路连接。与北大街的间立交连接,方便快速路与高速公路的路网衔接距约1.9~3.0km,分流北大交通衔接。与北大街的间距约街交通较弱,至太行路的1.2~1.6km,路网间距合适,分流北绕行距离较长。大街交通量作用明显,不产生绕行。主要涉及民宅和农民楼房线位基本为厂区与住宅的分界,建筑征地拆迁的拆迁,匡算总拆迁面积层数多为1-2层,匡算总拆迁量108730m2。121002m2。沿涧河两侧走向,对卧虎主要是厂区拆迁,并涉及城中村改山公园环境、卧虎山处居环境影响造,拆迁难度减小,便于实施;同时民小区等影响较大,征地有利于东部地区的整体开发。难度较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线位比选案例增加与东山高速公路连接需求北中环街太行路太行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结论:推荐比选线位Dwellingdistrict规划线位(7.1km)DwellingdistrictkraPintanTaiyuangSteelGroupuoMuhoWFireproofMaterialFactory比选线位(5.3km)XiangtangVillageJianheRoadMineMachineryFactoryJiefangRoadMotorVehicleFactory,JiananChemicalFactory《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3路线设计应贯彻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利用的基本国策,降低道路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以及资源的影响,并应符合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条文说明】提出了路线设计的基本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重要的国策,应减少道路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理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绿色交通设计设计原则原则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4当道路采用分期修建时,应在综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设计和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并应协调近期工程与远期工程的关系,控制道路用地,为远期工程实施留有余地。【条文说明】提出了分期修建道路的基本要求。城市道路从交通量发展、沿线土地开发程度、资金等综合因素考虑,采用分期修建是有可能的。但采用分期修建方案时,必须在综合论证的基础上,做出总体设计,制定分期修建方案和相应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5改建道路应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既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技术指标,又应能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条文说明】提出了改建道路的基本要求。城市道路的改建往往是在交通流量大、路面状况不好等情况下进行的,应合理选择、灵活运用技术指标,因地制宜地提出道路工程改建方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6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0.6的规定。表3.0.6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1.82.00.83.81.4大型车122.54.01.56.54.0铰接车182.54.01.75.8+6.73.8【条文说明】设计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交通组成是城市道路几何设计中的重要控制因素。实际使用中设计车辆应根据道路功能和服务对象选定。设计车辆……代表性车型,其外廓尺寸、质量、运转特性等特征作为道路设计的依据。特种车辆……其外廓尺寸、质量等方面超过设计车辆限界的及特殊用途的车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设计车辆小客车铰接车大型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设计车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设计车辆外廓尺寸(m)项目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轴距后悬小型汽车51.81.61.02.71.3普通汽车122.54.01.56.54.0铰接车182.54.01.75.8及6.73.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表2.0.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m)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轴距后悬小客车61.820.83.81.4载重汽车122.541.56.54鞍式列车162.541.24及8.8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设计车辆外廓尺寸(m)车辆类型总长总宽总高前悬轴距后悬小客车61.82.00.83.81.4大型车122.54.01.56.54.0铰接车182.54.01.75.8+6.73.8《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7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0.7的规定。表3.0.7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自行车1.930.602.25三轮车3.401.252.25注:1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厢后缘的距离。2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三轮车为车厢宽度。3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三轮车为载物顶至地面的高度。保留了自行车原90版城市道路规范和三轮车两种,取消了板车和兽力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其他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问题产品规定优点保有量1997年6月20日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价格便宜1.2亿辆1999,其中规定最高车速为操作简单20km/h”……产品40m/h~50m/h(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节约能源无相应的管理条例摩托车的1/8、小轿车1/1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占用空间小5月1日实施)中尚未有相应的管理条例,参照电瓶车的要求,最高限速为私家车的1/2015km/h,目前与非机动车共用路权。电动自行车——低噪音动力能源电池的污染问题暂不考虑对非机动车行车安全的影响《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行人站立时的外廓尺寸为0.5m×0.6m的椭圆形,行走时的占用空间为1.0m(纵向)×0.75m(横向)。道路设计中采用行走时的占用空间,最小高度采用2.0m。0.50m厚度步行空间心理空间0.60m宽度(a)人体椭圆(b)行人所需的前行空间行人站立空间的人体椭圆与行人所需的前行空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8道路建筑限界几何形状应为净高和净宽边界线组成的空间界线(图3.0.8),顶角宽度(E)不应大于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侧向净宽度(W)。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l【条文说明】本条道路建筑限界规定是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基础上,图示中增加了缘石外露高度(h)和安全带宽度(W)的表示,使道路建SC筑限界形成一个封闭的空间界线。当缘石高度不能保证车辆行驶的侧向净宽度时,应考虑适当加宽侧向宽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a)无中间分隔带(b)有中间分隔带(c)隧道内图3.0.8道路建筑限界(单位: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立缘石外露高度(h)应小于或等于25cm;当立缘石外露高度(h)大于25cm时,应加宽路缘带宽度,使安全带宽度(W)包含在路面宽度内。sc《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9道路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0.9的规定。表3.0.9道路的最小净高部位行驶车辆类型最小净高(m)各种机动车4.5机动车道小客车3.5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三轮车2.5人行道行人2.5【条文说明】本规范道路最小净高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一致。最小净高是针对设计车辆制定的,对通行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双层客车、或其他超长、超宽、超高特种车辆的道路,应根据实际通行的车辆类型确定道路净高,并应结合路网条件设置完善的交通管理和行车安全措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9道路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2同一等级道路应采用相同的净高。【条文说明】目的是交通管理措施的一致性,如高架路系统、主干路系统应采用相同的净高标准。若道路系统内的部分节点有近、远期实施方案,可另行考虑。3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及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之间应衔接过渡,并应设置必要的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条文说明】城市道路规范采用机动车为对象的最小净高为4.5m;公路规范采用道路等级为对象的净高标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最小净高为5.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最小净高为4.5m。因此,与公路衔接的市区外围的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最小净高宜取5.0m。当净高要求不一致时应衔接过渡,制定交通管理措施,保证行车安全。净高要求不同的城市道路之间,也应设置必要的限高标志和防撞设施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9道路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4对加铺罩面、冬季积雪的道路,净高宜适当预留。5对通行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双层客车等其他特种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车辆通行的要求。【条文说明】如双层公交车辆4.2m,消防车个别车高超过4m。道路下穿宽度较宽或斜交角度较大的构筑物时,其路面距离构造物下缘任一点的高度均应满足道路净高要求。电力架空线、交通信号灯不得倾入道路建筑限界内,并预留适当安全距离,以防超限车辆拉断电线或损坏信号灯设施,而影响电网和道路的安全运行。《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10各级道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级道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年限:对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对次干路,应为15年;对支路,宜为10年~15年。2设计交通量预测年限的起算年应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条文说明】设计交通量是确定道路等级、评价道路运行状态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参数。预测时应考虑远期社会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人口与岗位分布、出行总量、机动车增长、路网条件、出行方式的影响,为道路车道数的定量分析提供依据。在确定道路横断面车行道宽度时,远期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年限作为道路设计年限的指标,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一致。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相关内容参见《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3基本规定3.0.11道路路线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采取保证道路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条文说明】该条为防灾要求,应对道路沿线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深入调查、勘察,查清其对道路工程的影响程度。遇有不良工程地质路段应慎重对待,视其对路线的影响程度,对绕、避、穿等方案进行论证比选。当受到规划、用地等因素限制难以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工程和管理措施。体现了“安全至上”的理念!!!《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对照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为新增加的章节内容,是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第3.1.4条“道路应做好总体设计,……”的规定要求的内容补充、延伸。本章共二节,“一般规定”、“总体设计要点”,写法思路基本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重点是哪些道路或交通设施需要做总体设计?总体设计的内容?如何协调外部、内部的关系?《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3条】4.1.1快速路、主干路、大桥和特大桥、隧道、交通枢纽应进行总体设计,其他道路可根据相关因素、重要程度进行总体设计。【条文说明】明确了哪些道路和交通设施需进行总体设计。快速路(如采用高架、隧道、路堑、地面等道路型式)、主干路(如采用主辅路断面布置、快捷路交通管理等型式)、大桥及特大桥、隧道、交通枢纽等项目,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协调量大、工程较复杂,项目各专业之间、与旁邻工程的关联性较强,该类工程应进行总体设计,做好总体布置方案,并要求在设计文件中以一定形式表达出来。其他道路若涉及与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大型地下管线、城市景观等协调,以及需要分段、分期设计的道路,可按相关因素进行总体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2总体设计应贯穿于道路设计的各个阶段,应系统、全面地协调道路工程项目外部与内部各专业间的关系,确定本项目及其各分项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和设计方案,并应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条文说明】明确了总体设计的要求。总体设计应贯穿于道路设计的全过程,做好每个阶段应完成的工作内容。总体设计强调项目的系统性、全面性。协调本项目与外部项目、社会、环境之间的内外关系,处理道路与桥梁、隧道、管线、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景观等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本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道路型式、横断面布置和总体设计方案,提出外部关联工程的衔接条件、设置要求、设计界面、配套接口、会签认可、有关部门确认等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2总体设计应贯穿于道路设计的各个阶段,应系统、全面地协调道路工程项目外部与内部各专业间的关系,确定本项目及其各分项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和设计方案,并应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条文说明】明确了总体设计的要求。在实现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交通功能方面应达到舒适性、安全性、高效性和可达性等;二是环境保护方面要求道路建设应尽量减少对空气、声环境、生态及人类生活环境要素的负面影响(如采取降低噪音、减少废气排放、防止水土流失等);三是资源节约方面要求道路建设应能有效利用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如节约用地、减少拆迁、少占耕土、降低能耗、原有道路或旧料利用等),符合绿色交通、低碳建设的设计理念。《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设计原则;【条文说明】设计原则作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以及对总体设计方案的评判标准,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阐述:1)对工程项目功能性品质追求的理念,如交通功能完善,满足应有的(或各种)交通方式的需求;坚持一定的功能性技术标准,使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高效合理的使用性能;2)满足规划思想,符合规划要求,使工程项目具有充分的规划依据;3)坚持工程设计“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可能地满足各层次使用者的需求;4)注重环境保护,体现资源节约,努力达到环境友好型的工程项目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设计原则;【条文说明】设计原则作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以及对总体设计方案的评判标准,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阐述:5)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资源节省、安全可靠;6)根据需求逐渐增长的特点,采用近远期分步实施的方法,达到既满足使用要求,又减少近期投资,使项目具有最大的性价比;7)注重道路景观协调,满足绿化指标要求;8)工程设计方案在征地拆迁、维持交通、施工方案等方面具有可实施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设计原则;2明确道路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条文说明】城市道路还是公路性质?道路的功能定位、服务对象与道路等级、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关,可根据其所处的区位、交通特性、区域环境来确定。服务功能可分为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商业性道路和景观性道路;服务对象可分为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客货运交通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设计原则;2明确道路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3确定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条文说明】技术标准包括设计道路及相交道路的等级、设计速度、道路净空、铁路限界、航道等级与限界、荷载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标准、安全等级等,主要排水技术标准包括雨水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污水量等,并列出采用的规范及标准。建设规模应根据预测交通量和建设条件综合确定,满足交通发展需求。在确定工程技术指标时,应注意地区特性与差异,精心做好路线设计;必要时宜进行安全性评价,以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因条件受限而采用规范的极限值或对快速路线形组合设计有难度的路段,可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并采取相应技术对策。《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确定工程范围、总体方案和道路用地,并协调与相邻工程的衔接等;【条文说明】总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经技术经济综合论证,提出推荐方案,设计方案内容包括路线走向、道路型式、横断面布置、路段和重要节点的设计方案等。路线设计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主要建筑物、环境敏感点的处理,沿线相关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水系、河道、航空、管道、高压线的布局,自然资源状况等,确定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和竖向控制要素;并根据相邻工程衔接,确定项目的起讫点、工程范围和道路用地。并应协调项目外部与内部各专业之间的关系,划定设计界面与接口,相关配套内容、设计界面、接口、距离等应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征求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确定工程范围、总体方案和道路用地,并协调与相邻工程的衔接等;【条文说明】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组成与总体布局安排,界面划分;与工程内容有关的不同专业设计的项目内协调以及对外协调;设计会签与汇总。5提出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条文说明】交通组织设计是总体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道路设计满足交通功能的要求。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应根据服务对象、交通需求进行交通组织设计,满足各种交通方式安全、通畅、高效的使用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4.1.3总体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确定工程范围、总体方案和道路用地,并协调与相邻工程的衔接等;5提出交通组织设计方案;6落实节能环保、风险控制措施。【条文说明】应在查明工程沿线设施、自然环境、地形、地质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路线方案或工程建设同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的关系,采取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等技术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加强恢复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对涉及社会稳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项目应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优化设计方案,使工程设计方案在线位、用地、征地拆迁、结构形式、维持交通、施工方案等方面具有可实施性,使项目能上马。《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12条】快速路、主干路、大桥和特大桥、隧道设施与其他等级道路相比,不但主体的平纵线形指标高,而且相应增加了立体交叉、复杂平面交口、出入口、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线设施、城市道路与公路衔接、道路与相邻工程衔接等诸多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无论设计或施工都较一般道路的工程项目复杂得多,所以从技术上必须加强对这些工程的总体设计,以确保诸多工程作用连贯、相互协调、布局合理。总体设计应在统筹布局的指导下系统地做好各项设计工作,合理衔接路线位置与各控制点、路线平纵线形与地形及各种构造物、路线交叉位置、各项沿线设施的设置位置及间距等方面,协调线形与横断面之间的关系,以及道路工程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协调,对分期修建工程进行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等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路线起终点和路线走向应符合城市路网总体规划。当确定起讫点位置时,应有利于相邻工程及后续项目的衔接,或拟定具体实施设计方案。【条文说明】城市道路路线走向一般以规划为依据,当规划滞后或规划未确定而存在不同路线走向的可能时,应进行不同路线走向方案的比选。必须深入调研,与沿线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综合用地条件、投资费用、实施可能性、近远期结合,合理线位布置和调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2设计速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功能定位和交通特性,并结合沿线地形、地质与自然条件等因素,经论证确定。当不同设计速度衔接时,路段前后的线形技术指标应协调与配合。【条文说明】根据规划的道路等级,论证道路功能定位,并结合服务对象和建设条件,合理选用设计速度和主要技术标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3快速路、主干路应根据预测交通量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评价,并结合定性分析,确定机动车车道数规模。非机动车车道数、人行道宽度也可根据预测交通量和使用要求,按通行能力论证确定。【条文说明】论证并确定机动车车道数规模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定性分析主要根据道路性质及其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使用要求确定;对于投资额巨大、交通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对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进行深入论证,提出采用车道数的推荐意见。《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4横断面布置应根据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交通组织和建设条件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宽度,并应满足地下管线综合布置要求;特殊断面还应包括停车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路肩和排水沟的宽度。【条文说明】横断面布置应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并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型式,如采用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或其他特殊横断面设计,并应结合道路红线确定道路实施宽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5高架路或隧道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等级、相交道路或铁路的间距、交通组织以及道路用地、地形地质、沿线环境等实施条件,经多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论证,确定总体方案、布设长度、横断面布置、匝道和出入口布置、结构形式和衔接段设计等。【条文说明】应结合交通组织设计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并确定道路敷设方式,如采用高架路、隧道、地面、路堑、路堤或老桥拓宽等总体布置方案,并确定桥梁、隧道等结构设计方案,以达到减少工程投资、缓解社会矛盾、改善环境的目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6交叉口设置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使用要求、交通流量流向、车流运行特征、控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交叉口的位置、间距、分类、选型、交通组织和交叉口用地范围等;并应在交叉口范围内提出行人、非机动车系统和公交站点的布置方案。【条文说明】论证并确定各交叉点的布置位置、间距、交叉类别、交叉型式、各部分的基本尺寸和主要设计参数,确定交叉口用地范围;对于道路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交叉,应根据道路等级、轨道交通性质、交通量、地形条件、安全要求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是否设置立交。《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7跨江、跨河桥梁应结合航道或水利部门提出的通航、行洪等控制要求,进行总体布置以及环境景观、附属设施的配套设计。【条文说明】确定沿线河道桥梁的布置方案,满足航道及水利部门有关蓝线、桥梁梁底控制高程、设计水位等要求,并加以沟通与协调,降低城市桥梁高程、路堤高度,有利于减少纵坡度和工程投资。4.2.8人行过街设施应根据道路等级、横断面型式、车流量、行人过街流量和流线确定,可分别采用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形式,并应提出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的规模及要求。【条文说明】确定沿线人行过街设施设置方式,如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9公共交通设施应结合公交线网规划,提出公交专用道、公交站点的布置形式。【条文说明】确定沿线公交专用道布置形式,可采用路中专用道或路侧专用道;确定沿线公交站点位置、布置方式,可采用港湾式或路抛式的布置形式,以及是否设置公交首末站或公交枢纽站、自行车停放点规划、与轨交车站“P+R”换乘设施等。当有公交站点规划时,应按公交站点规划设置公交站点;当没有公交站点规划时,应根据道路沿线用地性质、公交换乘需要、站点距离适当的要求,以及道路条件,经征求公交部门意见后,提出公交站点设置方案及站点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0总体设计应分别对路段、交叉口、出入口提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以及客车、公交车、货车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条文说明】将交通组织设计纳入总体设计范畴,对路段、交叉口、出入口应分别进行交通组织设计方案。1路段上需说明各种交通方式在横断面上的安排,如不同车种在道路上单向行驶或双向行驶,道路中央是否隔离行驶,机、非隔离行驶或划线分行,公交车与其他机动车混行或采用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与行人分板或共板,非机动车在公交站点处与公交车交织或不交织,路段上横向车辆出口封闭与否、开口间距,或允许进入非机动车道而不允许直接进入机动车道,调头车道间距,行人及非机动车横过道路的方式、间距、地点设置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0总体设计应分别对路段、交叉口、出入口提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以及客车、公交车、货车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条文说明】将交通组织设计纳入总体设计范畴,对路段、交叉口、出入口应分别进行交通组织设计方案。2交叉口处需说明各种交通方式通过交叉口的组织方式,如交叉口所有方向均允许通行或某些方向封闭,交叉口设信号灯组织交通或按通行优先权的不同组织交通;设信号灯组织交通时,信号灯组和信号相位如何安排,非机动车随机动车过交叉口还是随行人过交叉口,公交车有无优先通行权,公交车站与交叉口展宽是否一体化设计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1应按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确定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技术标准、设施等级、设置内容和设计方案,并应协调各设施间的衔接与配合。【条文说明】应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置内容和设计范围,并按交通设施布置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满足功能、安全、服务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1应按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确定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技术标准、设施等级、设置内容和设计方案,并应协调各设施间的衔接与配合。【条文说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既保证了道路交通安全,又是经济合理的。交通设施适用范围等级城市道路(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公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A快速路、中、长、特长隧道及特大型桥梁高速公路B主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C次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D支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交通设设置内容施等级城市道路公路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隔离和防护设施;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标线、视线诱导标、隔离栅、防中央分隔防撞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护网;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桥梁、高路堤路段以及旁侧有辅路、人分隔带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行道等撞击后将危及生命和结构物安全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护栏;互通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A叉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指路、禁令地区路网应连续设置预告、指路等标志;施划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标志;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应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宜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实施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设施。控制的匝道,应设置匝道控制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交通设设置内容施等级城市道路公路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应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视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路段上应设线诱导标及必需的隔离栅、防护置中间分隔设施和机动车与非机动网;一级公路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车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有中央分隔带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坠落危险时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B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侧护栏;互通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平面交叉地区路网应连续设置预告、指路标口必须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志;平面交叉必须设置完善的预告、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级设指路或警告、支线减速让行或停车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置,中、让行等标志、反光突起路标和配套、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并保证视距。《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交通设设置内容施等级城市道路公路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应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及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平交路口进口段必需的视线诱导标、隔离设施;一宜设置中间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级公路中间带必须设置隔离设施;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应设置路侧护C栏;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设栏;平面交叉应设置预告、指路或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警告、支线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等III级设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标志和配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施,并保证视距。应设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桥应设置标志;视距不良、急弯、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陡坡等路段应设置路面标线及必需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的视线诱导标;路侧有悬崖、深谷、D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深沟、江河湖泊等路段应设置路侧统应按IV级设置。护栏;平面交叉应设置标志和必需的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4总体设计4.2总体设计要点4.2.12分期修建的道路工程,应按远期规划的技术标准进行总体设计,并应制定分期修建的设计方案,宜近远期相结合。【条文说明】对拟分期修建的道路工程,应近远期结合,在远期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制订分期修建方案,并应做出相应设计,满足交通功能需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订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0道路位置图工程方案效果图1概述1.1项目背景1.2设计依据1.2.1设计依据1.2.2设计资料1.3对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报告批复意见及评审意见执行情况1.4主要设计标准1.5设计概要1.5.1工程地点与范围1.5.2建设规模1.5.3预测交通量1.5.4总体设计方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1.5.5道路工程1.5.6桥隧及涵洞工程1.5.7排水工程1.5.8交通工程1.5.9道路照明及供配电工程1.5.10绿化及景观工程1.5.11环境保护措施1.6工程筹划1.6.1建设年限及进度计划1.6.2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1.6.3征地拆迁数量及主要工程数量1.7总概算1.8有关问题说明《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2现状评价及沿线自然地理概况2.1道路现状评价2.2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2.3沿线地形及建筑2.4沿线河流2.5沿线铁路2.6沿线轨道交通2.7沿线地上、地下管(杆)线2.8沿线文物、古树2.9沿线自然条件2.10沿线工程地质资料2.11地震《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3规划及道路交通量预测3.1规划3.1.1道路规划3.1.2沿线用地规划3.1.3综合管线规划3.1.4沿线河道规划3.1.5沿线铁路规划3.1.6沿线公交规划3.1.7沿线轨道交通规划《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3规划及道路交通量预测(续)3.2道路交通量预测3.2.1预测条件1)预测特征年2)交通区及交通小区3)规划人口4)车辆保有量5)规划路网3.2.2预测方法及预测特征值3.2.3预测交通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4道路功能定位及主要技术标准4.1道路性质与功能定位4.2主要技术标准4.3采用规范及标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5总体设计5.1设计原则5.2路线走向、工程范围与设计内容5.3车道数5.4横断面形式5.5连续高架(隧道)设置5.6立交设置及总体方案设计5.6.1立交设置5.6.2立交线形规范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5总体设计(续)5.6.1立交设置5.6.2立交线形规范值5.6.3立交总体方案设计1)xx1立交(1)立交地形及周围条件(2)交通量及交通特点分析(3)立交方案及比选2)xx2立交5.7桥梁及涵洞设置5.8人行过街设施设置5.9公交站点设置5.10道路交通组织《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1确定工程范围、主要控制点、路线走向、结构型式以及关联工程的衔接关系。根据路线在路网中的位置、功能,综合考虑沿线土地利用的现状与规划,所经过的道路、地貌特征点、主要建筑物、环境敏感点的处理,沿线相关的铁路、地铁、轻轨、隧道、水系、河道、航空、管道、高压线的布局,自然资源状况等,确定本项目的起讫点、主要控制点、路线走向、竖向高程、结构型式以及与之相互平行、交叉等项目的衔接关系。2确定技术标准,合理运用技术指标,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科学确定技术标准,合理运用技术指标,注意地区特性与差异,精心做好路线设计,必要时宜进行安全性评价,以保障行车安全。因条件受限制而采用上限(或下限)技术指标值或对线形组合设计有难度的路段,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并采取相应技术对策。《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3落实环境评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应在查明工程沿线设施、自然环境、地形、地质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路线方案或工程建设同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的关系,采取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等技术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加强恢复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4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分析工作,优化设计方案,使项目能上马。做好同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设计等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利用线位资源,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对涉及社会稳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使工程设计方案在线位、用地、征地拆迁、结构形式、维持交通、施工方案等方面具有可实施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5协调各专业间关系,划定设计界面与接口,并注意听取社会公众和行业部门意见,得到主管部门确认。总体协调道路工程各专业间、各子项间、相邻行业间和社会公众间的关系,其配套内容、设计界面、接口、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并注意听取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落实相关控制措施。6强化风险源头控制,按“全寿命设计”理念,采用综合效益最佳的设计方案。路线方案比选应对设计、施工、养护、营运、管理的各阶段,从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运用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方法进行论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综合效益最佳、服务质量最优的设计方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要点:1论证道路功能定位,确定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和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路网规划、使用功能、服务对象、沿线地形与自然条件等,论证并确定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和主要技术标准。当不同路段衔接时,应处理好衔接处的过渡及其前后线形技术标准的协调与配合。2确定路线走向、路线起讫点和工程范围道路路线走向原则上按城市路网规划确定。当规划滞后或规划未确定而存在不同路线走向的可能时,应进行不同路线走向方案的比较。确定路线起讫点位置和工程范围时,应有利于相邻工程及后续项目的衔接,满足交通运行要求。3论证并确定车道数规模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宽度;定性分析主要根据道路性质及其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使用要求确定。根据设计交通量和各等级道路的设计服务水平等级,定量计算机动车车道数;并根据道路在路网中的定性分析,确定采用的机动车车道数。对于投资额巨大、交通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对机动车道的通行能力进行深入论证,提出采用车道数的推荐意见。必要时,非机动车道条数、人行道宽度也可根据相应的预测交通量和使用要求,按通行能力论证确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要点:4论证并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型式、道路实施宽度根据红线宽度、道路等级、交通组织的要求,结合各种控制条件,提出标准横断面的布置型式,如采用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横断面设计,合理布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宽度,并满足地下管线布置要求;特殊断面还包括停车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路肩和排水沟等。5论证并确定道路敷设方式根据沿线周边环境、道路用地、地形地质、构筑物等路况实施条件,经过多方案比选,提出道路敷设方式,如采用高架路、隧道、地面、路堑、路堤或老桥拓宽等设计,以达到减少工程投资、缓解社会矛盾、改善环境的目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要点:6论证并确定各交叉点的布置位置、间距、交叉型式和用地规模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使用要求、交通量、车流运行特征、控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立交的设置位置、等级、规模、间距、型式和出入口设计等;必要时,应考虑立交范围内的人非系统设计、公交站点设置等。对于设计道路与铁路等轨道交通线路的交叉,应根据道路等级、轨道交通性质、交通量、地形条件、安全要求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是否设置立交。7确定沿线河道桥梁的布置方案,满足航道、水务部门的要求根据道路跨越河道的需要,结合河道通航通水的要求,提出设置桥梁或涵洞方式,及其总体布置、环境景观、相关设施等具体要求。8确定沿线人行过街设施设置根据道路性质、类别,以及道路交通量、行人过街流量的情况,提出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的要求及规模,并对行人过街设施采用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形式进行论证,提出推荐意见。《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要点:9确定沿线公交站点位置、布置方式当有公交线网规划时,按公交站点规划设置公交站点;当没有公交线网规划时,根据道路沿线用地性质、公交换乘需要、站点距离适当的要求,以及道路条件,经征求公交部门意见后,提出公交站点设置方案及站点形式,如港湾式、占道式等。10确定道路交通组织方案,纳入总体设计范畴区别路段、交叉口,提出机动车、公交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组织方案。1)路段上需说明各种交通方式在横断面上的安排,如不同车种在道路上单向行驶或双向行驶,道路中央是否隔离行驶,机、非隔离行驶或划线分行,公交车与其他机动车混行或采用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与行人分板或共板,非机动车在公交站点处与公交车交织或不交织,路段上横向车辆出口封闭与否,或允许进入非机动车道而不允许直接进入机动车道,行人及非机动车横过道路的方式、间距、地点设置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总体设计要点:10确定道路交通组织方案,纳入总体设计范畴2)交叉口处需说明各种交通方式通过交叉口的组织方式,如交叉口所有方向均允许通行或某些方向封闭,交叉口设信号灯组织交通或按通行优先权的不同组织交通;设信号灯组织交通时,信号相位如何安排,非机动车随机动车过交叉口或随行人过交叉口,公交车有无优先通行权等。11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按照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提出各交通设施的设置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协调各设施间的衔接与配合,做到相互协调、布设合理,并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满足功能、安全、服务的要求。12对拟分期修建的工程,制订分期修建方案,并做出相应的设计分期修建的工程,应按远期规划的技术标准做好总体设计,制订分期修建方案,并作出相应的设计,满足交通功能需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6道路工程设计6.1平面设计6.2纵断面设计6.2.1纵断面设计控制参数6.2.2最小路基高度6.2.3纵断面设计规范值6.2.4纵断面设计6.3横断面设计6.4路基工程设计6.4.1工程地质条件6.4.2路基设计指标6.4.3路基高度6.4.4一般路段路基设计6.4.5特殊路段路基设计6.4.6路基排水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6道路工程设计(续)6.5路面工程设计6.5.1柔性路面设计(一)柔性路面新路设计1)确定设计年限2)确定设计指标(1)确定路表容许回弹弯沉值(2)确定容许弯拉应力(3)确定沥青混合料面层材料容许剪应力3)结构组合设计(1)确定路面类型(2)确定基层材料(3)确定垫层材料4)新建路面结构层计算5)方案比较及推荐(二)柔性路面旧路面补强厚度计算1)调查与测定2)计算旧路面弯沉值3)计算旧路路表当量回弹模量4)验算弯沉值、剪应力及新旧路面接触层层底拉应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6道路工程设计(续)6.5.2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1)设计标准及参数(1)标准轴载(2)确定设计年限(3)标准轴载累计数(4)参数(5)水泥混凝土弯拉疲劳强度(6)设计年限内混凝土板的最大温度梯度值2)结构组合设计(1)混凝土板面层(2)基层(3)垫层(4)土基3)混凝土板厚度设计4)方案比较及推荐5)混凝土板平面尺寸、温度翘曲应力验算与接缝设计6)混凝土板的局部补强6.5.3桥隧铺装设计6.5.4非机动车道路面设计6.5.5人行道铺面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6道路工程设计(续)6.6立交线形设计6.6.1立交线形设计规范值6.6.2立交线形设计1)xx1立交线形设计(1)立交平面设计(2)立交纵断面设计(3)立交横断面设计2)xx2立交线形设计6.7平面交叉口设计6.7.1平面设计6.7.2竖向设计6.8人行过街设施设计6.9公交站点设计6.10无障碍设计6.11道路附属工程设计6.11.1挡土墙设计6.11.2边坡防护设计6.11.3涵洞设计6.11.4台后搭板设计6.11.5路面排水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7桥梁及隧道结构工程设计8排水工程设计9交通工程设计9.1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计9.1.1交通标志标线设计9.1.2交通安全设施设计9.2交通监控设计10道路照明及供配电工程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目录11道路绿化与景观工程设计11.1道路绿化设计11.2景观工程设计12环境保护措施及节能13新技术应用及下阶段试验研究项目14工程筹划14.1建设年限及分阶段计划14.2施工期间交通组织14.3征地拆迁及主要材料数量15概算16有关问题说明《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上海市中环线(浦西段)工程总体设计案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1一般规定5.1.1横断面设计应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进行,并应根据道路等级、控制要素和总体设计要点等合理布设。【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红线宽度由规划部门制定,道路设计应服从总体规划。城市道路的设计一般在规划道路红线内进行,并应符合规划控制要求;但对不能满足规划确定的道路技术标准而需要予以调整时,应与规划部门协商,并得到批准。5.1.2横断面型式应根据设计速度、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组织方式等条件选择,并应满足设计年限内的交通需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1一般规定5.1.3横断面设计应与轨道交通线路、环保设施、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布设等协调。【条文说明】环保设施是指道路范围内的声屏障、防噪墙、隔音板等设施。5.1.4横断面设计应结合沿线地形、两侧建筑物及用地性质进行布置,并应满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等宽度的规定。【条文说明】城市道路是路网构架,互相沟通,使城市车辆四通八达,横断面布设特别是旧路改建,应考虑已有的地形地物条件,尽可能的利用已有构筑物和设施,而不是简单地套用路幅型式。横断面中的车行道宽度应依据设计速度、预测交通量、服务水平分析确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1道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种布置型式(图5.2.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文说明】影响城市道路横断面型式与组成部分宽度的因素很多,如交通量、车辆类型与组成、设计速度、城市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排除地面水的方法、地面结构物的位置等,应综合各类因素后确定。1单幅路适用于交通量不大的次干路、支路以及用地不足、拆迁困难的旧城区道路。单幅路灵活性较强,城市支路和旧城区道路使用较多,对商业区llscsc道路和具有游行、集会、大型活ff或gpf或gmbcmbf或gp或g动场所等特殊使用要求的道路均apcar可采用单幅路断面。(a)单幅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1道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种布置型式(图5.2.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双幅路适用于专供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非机动车较少的主干路或次干路;对横向高差较大的特殊地形路段,宜采用上下分行的双幅路。双幅路单向车道数不得少于2条。双幅路可减少对向机动车相互之间干扰,对绿化、照明、管线敷设也较有利。经济开发区、风景区、高科技园区等区域性道路,具有非机动车较少的特点,ll非机动车可置于人行步道一侧,采用两smscsc幅路断面型式布置较为适宜。ffmbmcff或gp或g或mcmcmc或mb或gp或g双幅路断面型式也适用于分期修建的横cdmcapcpca断面布置。对于地势条件特殊的滨河路r或丘陵路、横向高差大的道路,可利用(b)双幅路地形优势采用分离式的双幅路断面型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1道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种布置型式(图5.2.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三幅路适用于机动车流量较大、车速较高、非机动车较多的主干路或次干路。三幅路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可避免混行交通的干扰,保障行车安全,提高机动车的行车速度。单幅路和三幅路中,禁止sbsb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设置类型scscffff及宽度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标或gp或gmbbmbdbmccmcdbmbbmb或gp或gapbpcpba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禁r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中”的(c)三幅路规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1道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四种布置型式(图5.2.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四幅路适用于机动车流量大、车速高、非机动车多的快速路或主干路。四幅路主路单向机动车道数不应少于2条。5当路侧有路边停车时,应增加设置停车带的宽度。4四幅路较适用于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四幅路的特点是车辆分向和分流行驶,不受沿线车辆的干扰,沿线车辆可先通过辅路再进出主路车道。sb快速路单向机动车道一般不应少于3sbllsm条,主干路车道数单向机动车道不应scscscscffff或g或gmbmbmcmcmcmcmbmb或g或g少于2条。pbdbcdmcdbbpapbpcpcpba5原则上路边停车宜布置在支路或辅r路上,不建议在主干路或次干路上布(d)四幅路置路边停车,会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各级道路一般适用的横断面型式见下表:道路等级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主干路也可采用单幅路形式,其适用性要求:1)交通守法;2)线形顺直、视距良好;3)交通饱和度低,服务水平高;4)非机动车干扰少。巴黎香榭丽舍大街《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2高架路横断面可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两种布置型式(图5.2.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文说明】高架路是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布置的一种型式。横断面设计时,根据不同地形条件和交通组织设计,可采用整体式、分离式或组合形式,应因地制宜选用,灵活掌握。1整体式高架路中,主路上下行车道间应设置中央防撞设施;辅路宜布置在高架路下的桥墩两侧。gc整体式高架路一般适用于城市建筑密集区、用地拆迁受限制、红线宽度较窄、交通流量大、路口间距较小的快llllll速路或主干路,应按城市总体规划交mbscscscscscscmb通发展、用地范围、地形条件、立交mbmcmcmcmcmbffff或g或g或g或g设置、出入口设置、以及环境等因ppbdbpcdmpcdbpbp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选用。aa(a)整体式高架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2高架路横断面可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两种布置型式(图5.2.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离式高架路中,地面辅路的布置宜与高架路或周围地形相适应,上下行两幅桥梁桥墩分开,辅路宜设在桥下两幅桥中间。分离式高架路主路交通功能较好,上下行交通不在同一断面gbgb上,行车安全,可减少夜间眩光的干扰,有利于车辆快速疏解;llllllscscsmscsc两幅独立的桥位于地面道路两scsc侧,两桥间留出采光空间,便于mbmbmcmcmbmb桥下辅路布设;但地面道路交通ffff或g或g或g或g组织较复杂,需增加相应的交通ppbdbpcdmpcdbpbpaa设施引导交通。(b)分离式高架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3路堑式和隧道式横断面布置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路堑式横断面(图5.2.3-1)中的地面以下路堑部分应为主路,地面两侧或一侧宜设置辅路。【条文说明】当遇到无法动迁的障碍物,或敏感性地区mcmcmbmbsc或mb或mbscsc或mc或mcsc以及特殊环保景观要求时,llllsmmcmc道路只能从地下以隧道型式scscffff穿越,且采用隧道式横断或gp或gpb或pclcmcdmmcclpb或pc或gp或gaa面;但其造价较高,采用时图5.2.3-1路堑式横断面需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3路堑式和隧道式横断面布置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2隧道式横断面(图5.2.3-2)中的地面以下隧道部分应为主路,地面道路宜设置辅路。【条文说明】当遇到无法动mcmcmbmbsc或mb或mb或mc或mcsc迁的障碍物,或敏感性地区ll以及特殊环保景观要求时,j或p或scllj或p或sc道路只能从地下以隧道型式ffff或gp或gpb或pcmccmcssccmccmcpc或pb或gp或g穿越,且采用隧道式横断aa面;但其造价较高,采用时r需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图5.2.3-2隧道式横断面《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4设置主、辅路的道路横断面中,主路上下行车道间应设置中间带;主路与辅路之间应设置两侧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5同一条道路宜采用相同型式的横断面布置。当道路横断面局部有变化时,应设置宽度过渡段;宜以交叉口或结构物为起终点。【条文说明】同一条路宜采用相同型式的横断面布置,以保证行车安全及景观要求;当横断面有变化时,变化点宜设置在大型构筑物前或路口处,并留有足够的渐变段以保障司机的反应时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6道路横断面布置中,当单向机动车道为3车道及以上时,宜单辟1条公交专用车道或限时公交专用车道。当不设公交专用道时,主干路横断面布置应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当次干路单向少于2条车道时,宜设置港湾式停靠站;停靠站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第5款的规定。【条文说明】为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当达到设置公交专用道客流量时,对快速路、主干路单向机动车道数大于等于3车道的道路,宜单独设一条公交专用车道或限时公交专用车道,同时在横断面布置时应设公交停靠站;当快速公交专用道设在快速路主线两侧时,应与快速路出、入口的加减速车道综合考虑;当次干路单向车道数少于2条车道时,宜另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限时公交专用车道可用于路面资源有限且交通拥挤的路段,在保证高峰时段公交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允许社会车辆分时段使用,可有效利用道路资源,提高整条路段的通行能力,减轻主干路路面的交通压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7桥梁横断面布置中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路段相同,特大桥、大桥、中桥的分隔带宽度可适当缩窄,其最小宽度应满足侧向净宽度及设置桥梁防护设施的要求。【条文说明】当桥梁跨径较小时,可与道路同宽,这样既保证行车安全,又不过多的增加工程投资。特大桥、大桥、中桥,如果整个横断面宽度与道路一致,势必过多的增加了投资;为保证行车安全,车行道宽度、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一致。但其分车带等宽度可适当缩窄,以节省桥梁结构及投资。设计速度小于等于40km/h的道路两侧带可采用交通标线分隔。《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8隧道横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道的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路段相同。2当隧道两侧设置检修道或人行道时,可不设安全带宽度;当不设置检修道或人行道时,应设置不小于0.25m的安全带宽度。3中、长及特长隧道应设检修道,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0.75m。【条文说明】隧道内轮廓设计,除应符合隧道建筑限界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洞内路面、排水设施、装饰的需要,并为通风、照明、消防、监控、营运管理等设施提供安装空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8隧道横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隧道的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路段相同。2当隧道两侧设置检修道或人行道时,可不设安全带宽度;当不设置检修道或人行道时,应设置不小于0.25m的安全带宽度。3中、长及特长隧道应设检修道,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0.75m。【条文说明】检修道的高度可按20cm~80cm取值,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检修人员步行时的安全;2)紧急情况时,方便驾乘人员拿取消防设备;3)满足其下放置电缆、给水管等的空间尺寸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2横断面布置5.2.8隧道横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当长、特长隧道单向车道数少于3条时,应在行车方向的右侧设置连续应急车道。当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港湾式应急停车道。每侧港湾式应急停车道间距不宜大于500m,其宽度及长度宜按图5.2.8布设。采用盾构施工工艺,可设0l03置连续应急车道;采用明挖施≥mc工工艺,可采用连续或港湾式应急停车道。条件受限时,应5003000500通过技术论证、经综合比较图5.2.8港湾式应急停车道的宽度及长度(单位:cm)后,确定是否设置应急车道。5不设检修道、人行道的隧道,应按500m间距交错设置人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的主要功能是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行人,用以进行紧急救援活动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1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表5.3.1一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设计速度(km/h)车型及车道类型>60≤60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3.753.50小客车专用车道(m)3.503.25【条文说明】机动车道的宽度较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的规定值进行了调整,与修订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一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车道宽度以设计速设计速度(km/h)车型及车道类型度60km/h分界;>60≤60设计速度小于或等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3.753.50于60km/h时,大型车小客车专用车道(m)3.503.25或混行车道为3.5m,表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规定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小客车专用道为车型及行驶状态计算行车速度(km/h)车道宽度(m)3.25m。与《城市快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403.75速路设计规程》规定<403.5的大型车或混行车道小型汽车专用线—3.5为3.75m,小客车专公共汽车停靠站—6.5用道为3.5m不一致。表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机动车车道宽度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403020车道宽度(m)3.753.753.753.503.503.253.0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车道宽度是否可以再缩小?目前在编《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考虑工程造价及建设条件因素影响,小客车专用地下道路一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设计速度(km/h)>60≤60小客车专用车道(m)3.253.00案例:上海外滩地下通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单管双层布置,车道宽度为3m;上海复兴路隧道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双层隧道,其中上层为小客车专用车道,车道宽度为3m。案例:法国A86隧道,设计速度为70km/h,采用双层双向2车道布置,车道宽度为3.0m。这些地下道路目前运行状况都良好,没有因车道宽度不足引发大量交通事故。宜根据道路交通的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和建设条件,专题论证,有针对性的灵活采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1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为机动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之和。3单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间分隔物或交通标线分隔对向交通时,机动车道路面宽度还应包括分隔物或交通标线的宽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1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4快速公交专用道、常规公交专用道的单车道宽度均不应小于3.50m。5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可分为直接式和分离式两种。直接式公交停靠站的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0m;分离式公交停靠站的车道总宽度应包括路缘带宽度,不应小于3.50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2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条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3一条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车辆种类自行车三轮车非机动车道宽度(m)1.02.0【条文说明】非机动车宽度系根据非机动车外形尺寸及车辆横向净距(三轮车为0.659m)计算而得。三轮车车道为1.25m+0.66m=1.91m,三轮车载物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身10cm,左右摆动按20cm计,计算得车道宽度三轮车为1.85m(1.25m+0.2m+0.4m),因此三轮车车道宽度采用2.0m。一条自行车的宽度为自行车车身宽度0.6m和行驶时左右各0.2m的摆幅宽度及两侧各0.25m的安全距离之和;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把0.15m,考虑左右摆动,故一条自行车道宽度为1.5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2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非机动车道数宜根据自行车设计交通量与每条自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确定,车道数单向不宜小于2条。3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为非机动车道宽度及两侧各0.25m路缘带宽度之和。4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单向车道宽不宜小于3.5m,双向车道宽不宜小于4.5m。沿道路两侧设置的单向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宜小于2.5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3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表5.3.3人行道最小宽度人行道最小宽度(m)项目一般值最小值各级道路3.02.0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5.04.0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5.04.0长途汽车站4.03.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3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条文说明】人行道宽度取决于道路功能、沿街建筑物性质、人流密度,还应考虑在人行道下埋设地下管线等的要求。单侧人行道宽度与道路总宽度之比值参考表横断面型式横断面型式道路类别道路类别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快速路—1/6~1/8—次干路1/4~1/6—1/4~1/7主干路1/5~1/7—1/5~1/8支路1/3~1/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3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绿化带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的相关要求。车行道两侧的绿化应满足侧向净宽度的要求,并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和影响视距。【条文说明】道路路侧一般种有树木或设置绿化带,为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需要保证其合理的宽度。当种植单排行道树时,植树带最小宽度为1.5m。为保证行道行道树生长,绿化带和人行道总宽度不小于4.5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3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设施带宽度应满足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设施带内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相互间的干扰。【条文说明】我国各城市设置杆柱的设施带宽度多数为1.0m,有些城市为0.5m~1.5m,考虑有些杆线需设基础,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设施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3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路侧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设施带宽度应满足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设施带内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相互间的干扰。设施带宽度项目宽度(m)行人护栏0.25~0.5灯柱1.0~1.5邮箱、垃圾箱0.6~1.0长凳、座椅1.0~2.0行道树1.2~1.5设施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4分车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车带按其在横断面中的不同位置与功能,可分为中间分车带(简称中间带)及两侧分车带(简称两侧带);分车带应由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图5.3.4)。lfllflscscscsccmcdmmcccmcdbmc或mbc或bsmsb(a)中间带(b)两侧带图5.3.4分车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4分车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车带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分隔带的作用是分隔主路上对向交通、主路与辅路交通及辅路上机非交通,其上可设置交通标志、公用设施与绿化等。此外还可在路段设置港湾式停靠站。中间带宽度仅规定了特殊情况下采用的最小值,在正常情况下应考虑绿化带、防撞护栏、安全带宽度等因素注:1侧向净宽为路缘带宽度与安全带宽度之和。确定。2括号内为一侧是机动车道,另一侧是非机动车道时的取值。3分隔带最小宽度值系按设施带宽度为1m考虑的,具体设计应根据设施带实际宽度确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城市桥梁设计规范》8.1.4条规定:当立交、高架道路桥梁的下穿道路紧靠柱式墩或薄壁墩台、墙时,所需的安全带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道路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安全带宽度不应小于0.50m;此情况应按照桥梁设计规定取用。2当道路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安全带宽度不应小于0.25m。此情况与本规范一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4分车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隔带宜采用立缘石围砌,立缘石高度和型式应满足本规范第5.5.2条的规定。路侧设置组合式或混凝土墙式防撞护栏与限界结构位置重叠时,若限界结构自身能够满足防撞要求,可以采取与限界结构组合形成整体限界结构防撞,且迎撞面的截面形状与原防撞护拦一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5变速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辆驶出或驶入主路、立交匝道及集散车道出入口处均应设置变速车道。2变速车道的宽度应与主路车道宽度相同。【条文说明】加速车道是为保证驶入主路的车辆,在进入主路车流之前,能安全加速以保证汇流所需要的距离而设置的变速车道。减速车道是为保证车辆驶出主路时安全减速而设的变速车道。由于加、减速车道在不同地点使用,其特点和要求各不相同。使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不同要求进行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6集散车道可为单车道和双车道,每条集散车道的宽度宜为3.5m。与主路间设有分隔设施的集散车道,其车道数不应少于2条。【条文说明】1集散车道与主线车道间应采用分隔设施或标线分隔。集散车道的设计速度应与相接匝道相同,集散车道路面宽度为车行道宽度加两侧路缘带宽度。当主线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时,主线与集散车道之间可不设分隔设施。2当快速路出入口间距不能满足《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最小间距规定时,应增设集散车道。其宽度不少于2条车道的宽度。5.3.7辅助车道的宽度应与主路车道宽度相同。【条文说明】辅助车道应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8路肩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边沟排水的道路应在路面外侧设路肩。2路肩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8的规定。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保护性路肩最小宽度(m)0.750.750.75(0.50)0.500.50有少量行人时的路肩最小宽度(m)—1.50注:括号内为主干路保护性路肩最小宽度的取值。3路肩宽度应满足设置护栏、地上杆柱、交通标志基础的要求。4路肩可采用土质或简易铺装。【条文说明】路肩宽度自路缘带外侧算起。快速路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75m,与设置波形护栏采用相应防撞等级的最小宽度是一致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3横断面组成宽度5.3.9非机动车与行人共板的道路横断面型式可用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少、道路红线受限的路段,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采用分隔措施。【条文说明】当非机动车数量和行人均较少,且红线宽度又较窄的路段,为土地集约利用,道路横断面设计可考虑“人非共板”形式。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分隔措施可以采用树穴、绿化带、分隔柱等物理分隔,也可采用不同铺装型式、平缘石及划标线等型式。“人非共板”断面的道路交叉口可采用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的形式进行交通组织和管理。人非共板横断面布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4路拱与横坡5.4.1路拱设计坡度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设计速度、纵坡及气候条件等确定,并应符合表5.4.1的规定。机动车道宜选用直线型路拱。路面类型路拱设计坡度i(%)水泥混凝土注:1快速路、降雨量大的地区沥青混凝土1.0~2.0路拱设计坡度宜取高值,可沥青碎石选1.5%~2.0%。沥青贯入式碎(砾)石1.5~2.02纵坡度大时宜取低值,纵沥青表面处治坡度小时宜取高值。混凝土预制块3积雪冰冻地区、透水路面砌块路面2.0天然石材的路拱设计坡度宜采用低值。【条文说明】路拱坡度的确定应有利于路面排水和保障行车安全平稳为原则,横坡度大小主要视路面种类、表面平整度、抗滑性能、纵坡大小等因素而定。沥青路面采用直线型路拱的方式较为普遍,也可根据当地经验采用其它形式的路拱。《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4路拱与横坡5.4.2非机动车路拱型式宜采用直线单面坡,横坡度宜按本规范表5.4.1的规定取值。5.4.3人行道横坡度宜采用单面坡,横坡度宜为1.0%~2.0%。【条文说明】考虑行人安全、排水以及道路与两侧地坪标高相配合,城市道路中人行道横坡度宜采用1.0%~2.0%的单面坡。5.4.4保护性路肩应向道路外侧倾斜,横坡度可比路面横坡度加大1.0%,宜为3.0%。【条文说明】路肩横坡可加大,一般为采用2.0%~3.0%,以利排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5缘石5.5.1缘石可采用立缘石和平缘石。5.5.2立缘石宜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当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露高度宜为15cm~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10cm~15cm。【条文说明】中央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人行道(含绿带、树池),按各地的习惯一般可采用缘石围砌。随着道路各部位的不同,缘石的功能要求也是不同的。立缘石一般高出路面边缘10cm~20cm,锯齿形偏沟处可采用8cm~20c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5横断面设计5.5缘石5.5.3桥梁、隧道等构筑物的立缘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及相关隧道设计规范的规定。【条文说明】为保证隧道内线形弯曲段或陡峻路段的安全,立缘石可加高至25cm~40cm。其埋置深度应考虑能抵抗路侧带荷载的侧压力,保证结构稳定。5.5.4在分隔带端头或交叉口小半径处,宜采用曲线立缘石。5.5.5设置缘石坡道范围内的立缘石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立缘石在出入口处宜采用坡式或平式埋设,人行横道宽度范围内立缘石宜作成坡式或平式。5.5.6人行道外侧设置的边缘石宜采用小型平缘石,缘石顶面高度宜与人行道高度相同。《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1一般规定6.1.1平面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能,并应综合技术经济、土地利用、征地拆迁、文物保护、环境景观以及航道、水利、轨道等因素。6.1.2平面设计应与地形地物、水文地质、地域气候、地下管线、排水等结合,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满足线形连续、均衡的要求。6.1.3平面设计应协调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圆曲线、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条文说明】注重线形的连续性与均衡性,营造安全、舒适、通畅的行车条件。6.1.4平面设计应结合交通组织设计,合理布置交叉口、出入口、分隔带开口、公交停靠站、人行设施等。【条文说明】运用交通工程的理念与手段,合理分配路权与布置交通空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2直线6.2.1两相邻平曲线间的直线段最小长度应大于或等于缓和曲线最小长度。【条文说明】道路的短直线不能保证平面线形的连续性,使驾驶者操纵方向盘有困难,不利行车安全。因此,对两相邻同向或反向平曲线(设置缓和曲线情况)之间的直线单元的最小直线长度做了规定。对于满足不设缓和曲线的圆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也应符合本规定要求。不满足时,可通过调整平面线形参数,形成“C型”和“S型”平曲线,取消曲线间直线长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2直线6.2.2两圆曲线间以直线径相连接时,直线的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同向圆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m计)不宜小于设计速度(以km/h计)的6倍;反向圆曲线间的最小直线长度(以m计)不宜小于设计速度(以km/h计)的2倍。2当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可不受上述限制。【条文说明】城市道路对直线的最大长度不做规定。关键在于直线长度的选择应与地形相适应,与沿线建筑、绿化等相协调,加强与道路纵断面线形、横断面布置的组合设计,改善路容与行车环境,并考虑驾驶员的视觉、心理状态等合理布设。同时,长直线的线路走向还应考虑与太阳入射角的关系,避免行车时的阳光直射,产生炫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1路线转角处应设置平曲线。当受现状道路红线或建筑物控制,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40km/h的路线转角位于交叉口范围内时,可不设置平曲线,但应保证交叉口范围直行车道的连续、顺直。【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特点,平面交叉口一般受信号控制,且展宽车道。6.3.2圆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6.3.2的规定。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极限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表6.3.2圆曲线最小半径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1600100060040030015070设超高最小一般值6504003002001508540半径(m)极限值4002501501007040202V横向力系数μ值选用是关键,从行车安全圆曲线半径计算公式:R127i考虑,横向力系数μ不超过0.15为宜。在设计速度V确定的情况下,圆曲线最小半径R取决于横向力系数μ和横坡i的选值。城市道路大型客、货车较多,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按μ=0.067和i=-2%计算得出。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一般值按μ=0.067,i=2%~6%计算得出;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极限值按μ=0.14~0.16,i=2%~6%计算得出。《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表6圆曲线半径计算表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横向力系数μ0.0670.0670.0670.0670.0670.0670.067不设超高路面横坡度i-0.02-0.02-0.02-0.02-0.02-0.02-0.02最小半径V2Ri1675107260341926815167(m)127R采用值1600100060040030015070横向力系数μ0.0670.0670.0670.0670.0670.0670.067设超高最小半径路面横坡度i0.060.060.040.040.020.020.022V一般值R6203972651841458136127i(m)R采用值6504003002001508540横向力系数μ0.140.140.150.150.160.160.16设超高最小半径路面横坡度i0.060.060.040.040.020.020.022V极限值R394252149104703917127i(m)R采用值4002501501007040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2圆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当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采用本规范表7.2.1机动车最大纵坡的下坡段尽头,其圆曲线半径应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当受条件限制而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采取防护措施。【条文说明】长直线下坡尽头接平曲线半径的线形组合在城市道路中较多,且较易产生交通事故,尤其在雨雪天等不利的气候条件下。对受条件限制时,可从提高路面抗滑性能、交通安全、交通管理等方面考虑采取防护措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3缓和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缓和曲线应采用回旋线。2直线与圆曲线或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之间应设置缓和曲线。当圆曲线半径大于表6.3.3-1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直线与圆曲线可直接连接。表6.3.3-1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不设缓和曲线的300020001000700500最小圆曲线半径(m)【条文说明】直线和圆曲线之间插入缓和曲线后,与直线和圆曲线直接相连接比较,产生位移量e。设置或不设置缓和曲线,以20cm的位移量为界限。位移量e<20cm可不设缓和曲线,位移量e≥20cm时设缓和曲线。《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3缓和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当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40km/h时,半径不同的同向圆曲线连接处应设置缓和曲线。当受地形限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复曲线:1)小圆半径大于或等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2)小圆半径小于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但大圆与小圆的内移值之差小于或等于0.1m;3)大圆半径与小圆半径之比值小于或等于1.5。4当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缓和曲线可采用直线代替,直线长度应满足缓和曲线最小长度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3缓和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5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3-2的规定。当圆曲线按规定需设置超高时,缓和曲线长度还应大于超高缓和段长度。表6.3.3-2缓和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85705045352520【条文说明】缓和曲线最小长度按离心加速度变化和驾驶员操作反应时间计算,其值与90版老规范一致。我国在道路设计中p采用0.6m/s3;行驶时间采用3s;两者计算取大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3缓和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缓和曲线参数(A)宜根据线形要求和地形条件确定,并应与圆曲线半径相协调,宜满足R/3≤A≤R的要求。当圆曲线半径小于100m时,A宜接近R;当圆曲线半径大于3000m时,A宜接近R/3。【条文说明】1)当R小于100m时,A宜大于或等于R。2)当R接近于100m时,A宜等于R。3)当R较大或接近于3000m时,A宜等于R/3。4)当R大于3000m时,A宜小于R/3。根据视觉要求,试验所得缓和曲线起点至终点切线角的变化宜控制在3°~29°之间,2R即LsAAR。(将代入3及29,以弧度计),则有232R2R《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4平曲线由圆曲线和两端缓和曲线组成,平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4-1的规定。表6.3.4-1平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平曲线最小长度一般值2602101501301108060(m)极限值17014010085705040圆曲线最小长度(m)85705040352520【条文说明】汽车通过平曲线的时间6s较为合适;汽车通过平曲线中间一段圆曲线的时间3s较为合适。平曲线最小长度极限状态按缓和曲线最小长度的2倍控制,平曲线最小长度按理论上至少不应小于3倍缓和曲线长度控制。《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6.3.4平曲线由圆曲线和两端缓和曲线组成,平曲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道路中心线转角(α)小于或等于7°时,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的平曲线最小长度还应符合表6.3.4-2的规定。表6.3.4-2小转角平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注:表中的α为路线转角值(°),当α小于2°平曲线最小长度(m)1200/α1000/α700/α时,按2°计。【条文说明】城市道路设计受规划红线、用地条件的限制,存在小偏角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要取消小偏角,往往需要增加较大的工程量和巨大的动拆迁。另外,城市道路车辆密度较大,变换车道也较频繁,同时,由于沿线交叉口的存在,驾驶员的注意力一般较为集中,因小偏角的存在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机率较小。因此,本次对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地面道路,不再做小偏角的规定;只要满足平曲线规定的最小长度即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3平曲线表6.3.4-2小转角平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平曲线最小长度(m)1200/α1000/α700/α注:表中的α为路线转角值(°),当α小于2°时,按2°计。原90版城市道路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6.4.1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6.3.2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应符合表6.4.1的规定。当由直线段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必须设置超高缓和段。表6.2.5最大超高横坡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超高横坡度(%)6542注:积雪或冰冻地区的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折减。【条文说明】快速路上行驶的汽车为了克服行车中较大的离心力,超高横坡度可较一般规定值略高。处于市区的城市道路因受交叉口、非机动车以及街道两侧建筑的影响,不宜采用过大的超高横坡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条文说明】对于大型货车比例较高的路段,如在高路堤、高架桥、跨线桥等曲线处,由于车辆超速行驶、集装箱车辆转锁装置未上锁,极易导致箱体滑脱、侧翻等甩箱情况的出现,对构筑物的曲线外侧或下方辅道或地面道路构成安全隐患。针对此类情况,可考虑提高一级设计速度进行超高值的验算,必要时应对道路平纵线形、横断面布置进行调整。设超高时,应考虑超高渐变率,以确定超高缓和长度。超高渐变率为旋转轴与路面边缘之间相对升降的比率。由于超高旋转轴、回转角速度以及车道数等因素不同,不可能做统一规定。立交匝道无论圆曲线半径大小,均应设置超高。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宜设置超高,但应满足设置正常路拱横坡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表6.2.5最大超高横坡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超高横坡度(%)6542注:积雪或冰冻地区的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折减。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129-2009《城市快速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6.4.2超高的过渡方式应根据横断面型式、结合地形条件等因素决定,并应利于路面排水。单幅路及三幅路横断面型式超高旋转轴宜采用中线,双幅路及四幅路宜采用中间分隔带边缘线,使两侧车行道成为独立的超高横断面(图6.4.2)。(a)绕中线旋转(b)绕中间分隔带边缘旋转图6.4.2超高过渡方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超高设置-绕中轴旋转ih=BasePoint=RotationPointStep1Step2Step3《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绕中轴旋转示意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绕中轴旋转示意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标准路拱《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超高过渡/横坡度变化Horizontal《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超高值=标准横坡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超高完成《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6.4.3当由直线上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必须在其间设置超高缓和段。超高缓和段长度应按下式计算:Lbi/e(6.4.3)式中:Le──超高缓和段长度(m);b──超高旋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m);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超高渐变率,超高旋转轴与路面边缘之间相对升降的比率,应符合表6.4.3的规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4圆曲线超高表6.4.3最大超高渐变率100806050403020设计速度(km/h)超高渐变率绕中线旋转1/2251/2001/1751/1601/1501/1251/100ε绕边线旋转1/1751/1501/1251/1151/1001/751/506.4.4超高缓和段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超高缓和段的纵向渐变率不得小于1/330。6.4.5超高缓和段应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进行。当缓和曲线较长时,超高缓和段可设在缓和曲线的某一区段范围内进行。当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超高缓和段可在直线段内进行。6.4.6超高缓和段长度与缓和曲线长度两者中应取大值作为缓和曲线的计算长度。6.4.7超高缓和段起终点处路面边缘应圆顺,不得出现竖向转折。《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5圆曲线加宽6.5.1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范围内设置加宽,每条车道加宽值应符合表6.5.1的规定。表6.5.1圆曲线每条车道的加宽值(m)圆曲线半径(m)加宽汽车前悬类型加轴距(m)车型200<150<100<80<70<50<40<30<20≤RR≤250R≤200R≤150R≤100R≤80R≤70R≤50R≤40≤3010.8+3.8小客车0.300.300.350.400.400.450.500.600.7521.5+6.5大型车0.400.450.600.650.700.901.051.301.8031.7+5.8+6.7铰接车0.450.600.750.900.951.251.501.902.75【条文说明】本规范每车道加宽值是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规定的车辆类型和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5圆曲线加宽若弯道加宽值较大,应通过计算确定加宽方式和加宽值。小客车、大型车的加宽值b为:w2agc0.05V(式9)bbbww1w22RR铰接车的加宽值b"为:w22agcacr0.05V(式10)b"b"b"ww1w22RR式中:a──小客车、大型车轴距加前悬gc的距离,或铰接车前轴距加前悬的距离(m);a──铰接车后轴距的距离(m);crV──设计速度(km/h);R──设超高最小半径(m)。圆曲线上路面加宽示意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5圆曲线加宽表6.5.1圆曲线每条车道的加宽值(m)圆曲线半径(m)加宽汽车前悬类型加轴距(m)车型200<150<100<80<70<50<40<30<20≤RR≤250R≤200R≤150R≤100R≤80R≤70R≤50R≤40≤3010.8+3.8小客车0.300.300.350.400.400.450.500.600.7521.5+6.5大型车0.400.450.600.650.700.901.051.301.8031.7+5.8+6.7铰接车0.450.600.750.900.951.251.501.902.75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5圆曲线加宽6.5.2圆曲线上的路面加宽应设置在圆曲线的内侧。当受条件限制时,次干路、支路可在圆曲线的两侧加宽。因节省用地或拆迁房屋困难,也采用弯道内外两侧同时加宽。6.5.3圆曲线范围内的加宽应为不变的全加宽值,两端应设置加宽缓和段。加宽缓和段可采用线性加宽、抛物线加宽等方式。加宽缓和段的加宽值由直缓点(缓直点)加宽为零,按比例增加到缓圆点(圆缓点)全加宽值。6.5.4加宽缓和段的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置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采用与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相同的数值。2当不设缓和曲线或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长度应按加宽侧路面边缘宽度渐变率为1:15~1:30计算,且长度不应小于10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6.6.1各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6.6.1的规定值。强条表6.6.1停车视距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停车视距(m)1601107060403020SsSrSbSa(式11)式中:Sr──反应距离(m);【条文说明】视距是道路设计的主要技Sb──制动距离(m);术指标之一,停车视距由反应距离、制Sa──安全距离,取5m。2VtsV动距离及安全距离组成。SsSa(式12)3.6254si式中:V──设计速度(km/h);本规范停车视距与90版老规范基本一致。t──反应时间,取1.2s;s──安全系数,取1.2;s──路面摩擦系数,取0.4;i──纵坡度(%),上坡为“+”,下坡为“-”。《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停车视距计算表设计速度Ss计算值Ss采用值Sr(m)Sb(m)Sa(m)(km/h)(m)(m)10033.34118.005156.341608026.6775.525107.261106020.0042.48567.52705016.6729.50551.17604013.3318.88537.21403010.0010.62525.6230206.674.72516.39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6.6.2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停车视距应适当增长,并应根据设计速度和路面状况计算取用。【条文说明】冰雪路面的附着系数明显下降,车辆制动距离显著增加。冰雪路面摩擦系数与车速及路面状况有关。路面摩擦系数随车速的增加而减小,根据20km/h~100km/h不同的设计车速,其路面摩阻系数取0.44~0.30。路面状况分为干燥、潮湿、冰雪等情况,而自然条件下的冰雪路面根据冰雪表态可以分为松软雪路面、压实雪路面和结冰路面等。冰雪路面的摩擦系数较干燥路面大大降低,根据有关研究,其摩擦系数一般为0.15~0.30。《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B05-2004中对货车停车视距评价,货车轮胎与路面的纵向摩阻系数,不论运行速度大小,一律取值为0.17。考虑到积雪或冰冻地区路段行驶的车速会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停车视距应根据实际运行速度和路面状况,选取合适的摩擦系数,按式12进行计算。《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6.6.3当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应为本规范表6.6.1中停车视距的2倍。【条文说明】视距有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错车视距和超车视距等。在城市道路设计中,主要考虑停车视距。如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会车视距为停车视距的2倍。《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6.6.4平曲线内侧的路堑边坡、挡墙、绿化、声屏障、防眩设施等构筑物或建筑物均不得妨碍视线。6.6.5对设置平纵曲线可能影响行车视距路段,应进行视距验算。【条文说明】道路平面上挖方路段的弯道和内侧有障碍物的弯道,以及纵断面上的凸形变坡处、立交桥下凹形变坡处,均存在视距不足的问题,设计时应加以验算。验算时物高为0.1m,凸型竖曲线时目高为1.2m,凹形竖曲线时目高为1.9m。在平曲线范围内为使停车视距规定值得到保证,应将平曲线内侧横净距范围内的障碍物予以清除,根据视距线绘出包络线图进行检验。《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6.6.6对以货运交通为主的道路,应验算下坡段货车的停车视距。下坡段货车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表6.6.6的规定值。表6.6.6下坡段货车停车视距(m)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018012585655035203190130896650352041951329167503520纵坡坡度(%)5―13693685035206――95695035207――――5035208―――――35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6视距【条文说明】货车存在空载时制动性能差、轴间荷载难以保证均匀分布、一条轴侧滑会引发其他车轴失稳、半挂车铰接刹车不灵等现象。尽管货车驾驶者因眼睛位置高,比小客车驾驶者看得更远,但仍需要比小客车更长的停车视距,尤其是在下坡路段,应按下坡段货车停车视距进行验算。本规范参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对货车停车视距做了规定。货车停车视距的物高为0.1m,目高为2.0m。下列路段可按货车停车视距进行检查:1)减速车道及出口端部;2)主线下坡路段且纵断面竖曲线半径小于一般值的路段;3)主线分、汇流处,车道数减少,且该处纵断面竖曲线半径小于一般值的路段;4)要求保证视距的圆曲线内侧,当圆曲线半径小于2倍一般值或路堑边坡陡于1:1.5的路段;5)道路与道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附近。《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6平面设计6.7中间分隔带及缘石开口6.7.1快速路宜在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上游与入口下游、特大桥、隧道、道路路堑段两端、分离式路基的分离(汇合)处设置中间分隔带开口。中间分隔带开口间距应视需要而定,最小间距不宜小于2km。开口长度应视道路宽度及可通行车辆确定,宜采用20m~30m,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快速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是为了使车辆在必要时可通过开口到反方向车道行驶,以供维修、养护、应急抢修使用。6.7.2主干路两侧分隔带开口间距不宜小于300m,开口长度应满足车辆出入安全的要求。路侧带缘石开口距交叉口间距应大于进出口道展宽段长度。道路两侧建筑物出入口宜设在横向支路或街坊内部道路。主干路两侧分隔带开口应严格控制,应保证不影响正常交通的行驶。《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1一般规定7.1.1纵断面的设计高程宜采用道路设计中线处的路面设计高程;当有中间分隔带时可采用中间分隔带外侧边缘线处的路面设计高程。7.1.2纵断面设计应参照城市竖向规划控制高程,并适应临街建筑立面布置,确保沿线范围地面水的排除。7.1.3纵断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综合交通安全、建设期间的工程费用与运营期间的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环保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路面设计纵坡和设计高程。7.1.4纵坡应平顺、视觉连续,并应与周围环境协调。7.1.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宜按非机动车骑行的设计纵坡度控制。7.1.6纵断面设计应满足路基稳定、管线覆土、防洪排涝等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1一般规定【条文说明】纵断面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1城市道路的纵断面设计受道路网规划控制高程、道路净空、沿街建筑高程、地下管线布置、沿线地面排水等因素的控制,应综合考虑各控制条件,兼顾汽车营运经济效益等因素影响,山地城市道路还需考虑土石方平衡、合理确定路面设计高程。2路线经过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时,应提高路基标高以保证路基稳定。当受规划标高限制不能提高时,应采取稳定路基措施。3旧路改建应做到宁填勿挖,在旧路面上加铺结构层时,不得影响沿路范围的排水。4沿河改建道路应根据路线位置确定路基高程。位于河堤顶的路基边缘应高于河道防洪水位0.5m;但岸边设置拦水设施时,不受此限。位于河岸外侧道路的高程应按一般道路考虑,符合城市竖向规划高程要求,并应根据情况解决地面水及河堤渗水对路基稳定的影响。5道路纵断面设计应满足地下管线覆土要求。6高架道路在满足道路最小净高时,还应考虑桥梁的通透性,可适当抬高设计标高。7道路分期实施时,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兼顾远期发展,减少废弃工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道路最大纵坡度的大小直接影7.2纵坡响行车速度和安全、道路的行7.2.1道路最大纵坡应符合下列规定:车使用质量、运输成本以及道1机动车道最大纵坡应符合表7.2.1的规定。路建设投资等问题,它与车辆表7.2.1机动车道最大纵坡的行驶性能有密切关系。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纵坡一般值3455.5678(%)极限值45667882新建道路应采用小于或等于最大纵坡一般值;对改建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可采用最大纵坡极限值。3除快速路外的其他等级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极限值可增加1.0%。4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快速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5%,其他等级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0%。5海拔3000m以上高原地区城市道路的最大纵坡一般值可减小1.0%,当最大纵坡折减后小于4.0%时,仍可采用4.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2纵坡表7.2.1机动车道最大纵坡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纵坡一般值3455.5678(%)极限值45667883除快速路外的其他等级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极限值可增加1.0%。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2纵坡城市道路最小纵坡是保证7.2.2道路最小纵坡应符合下列规定:排水和防止管道淤塞。1道路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3%;当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偏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条文说明】锯齿形偏沟可在道路两侧车行道边缘0.3m宽度范围内设置,锯齿形偏沟的缘石外露高度在雨水口处宜为180mm~200mm,在分水点处宜为100mm~120mm,雨水口处与分水点处的缘石高差宜控制在60mm~100mm范围内。2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桥面最小纵坡不宜小锯齿形偏沟计算图式于0.3%,且竖向高程最低点不应位于主桥范围内。3高架路的桥面最小纵坡不应小于0.5%;困难时不应小于0.3%,并应采取保证高架路纵横向及时排水的措施。【条文说明】对高架道路适当提高最小纵坡度,主要因为施工误差、容易形成凹面,即使雨停后也会积水;车速较快时,会将积水溅向高架桥下的地面道路,淋湿行人或车辆;仅靠横坡排水,难以即使将桥面水排除。《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2纵坡7.2.3非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不宜大于2.5%;困难时不应大于3.5%,并应按本规范表7.3.3规定限制坡长。【条文说明】在城市中非机动车主要是指自行车,在我国城市交通中占很大比例,是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自行车爬坡能力低,在与机动车混行的道路上,需按自行车爬坡能力控制纵坡。根据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非机动车车道纵坡度大于或等于2.5%时,应按规定限制坡长。7.2.4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桥面纵坡不宜大于4.0%,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0%。7.2.5隧道内的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3.0%,困难时不应大于5.0%。隧道出入口外的接线道路纵坡宜坡向洞外。《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2纵坡7.2.5隧道内的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3.0%,困难时不应大于5.0%。隧道出入口外的接线道路纵坡宜坡向洞外。由于城市中行驶车辆以小客车为主,部分隧道纵坡统计性能较好,同时考虑城市环境条件较为苛刻,为满足不同的交通需求,因此城市隧道纵坡与公路隧道纵坡相比考虑适当放宽,在上海、广州等地区一些隧道已有实例,部分地区的隧道局部区段已达5.5%。但从行车安全角度考虑,隧道内纵坡仍应尽可能采用较小的纵坡值。当受地形、地质、环境、出入口道路衔接条件等限制,拟加大隧道纵坡时,应根据道路等级、隧道长度,隧道所在地区的气候、海拔、主要车辆类型和交通流组成、隧道运营管理水平、隧道内安全设施配备标准等因素,对纵坡值进行充分论证后,再慎重使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7.3.1道路纵坡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动车道纵坡的最小坡长应符合表7.3.1的规定,且应大于相邻两个竖曲线切线长度之和。表7.3.1机动车道最小坡长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小坡长(m)2502001501301108560【条文说明】最小坡长的限制是从汽车行驶的平顺度、乘客乘坐的舒适性、视距与相邻两竖曲线布设等方面考虑的,统一规定最小坡长为10s的汽车行驶距离。该取值与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表7.3.1机动车道最小坡长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小坡长(m)2502001501301108560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7.3.1道路纵坡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路线尽端道路起(讫)点一端可不受最小坡长限制。3当主干路与支路相交时,支路纵断面在相交范围内可视为分段处理,不受最小坡长限制。4对沉降量较大的加铺罩面道路,可按降低一级的设计速度控制最小坡长,且应满足相邻纵坡坡差小于或等于5‰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当设计道路是主干路,横向道路是支路时,横向道路纵断面在与主干路相交处可视为分段处理,不受最小坡长限制。以主干路机非分隔带边线支路纵断面分段设计为路脊线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7.3.2当纵坡大于本规范表7.2.1的一般值时,其最大坡长应符合表7.3.2的规定。道路连续上坡或下坡,应在不大于表7.3.2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坡度不应大于3.0%,其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3.1最小坡长的规定。表7.3.2机动车最大坡长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纵坡(%)4566.5766.576.578最大坡长(m)700600400350300350300250300250200【条文说明】纵坡坡长是根据汽车加、减速行程图求得,并参考《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与《日本公路技术标准的解说与运用》综合确定。根据不同设计速度、不同坡度做出坡长限制值。当设计速度小于40km/h时,由于车速低,爬坡能力大,坡长可不受限制。《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3坡长7.3.3当非机动车道的纵坡大于或等于2.5%时,其最大坡长应符合表7.3.3的规定。表7.3.3非机动车道最大坡长纵坡(%)3.53.02.5最大坡长自行车150200300(m)三轮车—100150【条文说明】《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20km/h”,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实施)中尚未有相应的管理条例,参照电瓶车的要求,最高限速为15km/h,目前与非机动车共用路权。但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部分电动自行车车速已达到40km/h~50km/h,对非机动车的行驶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基于目前我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方向尚未有明确的政策和管理手段,本次规范编制中也未作为专门的类型考虑。《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4合成坡度7.4.1在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横坡度与道路纵坡度的最大合成坡度应符合表7.4.1的规定。表7.4.1最大合成坡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最大合成坡度(%)7.07.07.08.0注:积雪或冰冻地区道路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6.0%。【条文说明】将合成坡度限制在某一范围内的目的是尽可能地避免陡坡与急弯的组合对行车产生的不利影响。22ii+iHNZ7.4.2在超高缓和段的变化处,当合成坡度小于0.5%时,应采取综合排水措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7纵断面设计7.5竖曲线7.5.1各级道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机动车道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7.5.1的规定。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可采用极限值。表7.5.1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凸形竖曲线一般值10000450018001350600400150(m)极限值650030001200900400250100凹形竖曲线一般值4500270015001050700400150(m)极限值300018001000700450250100竖曲线长度一般值210170120100906050(m)极限值857050403525207.5.2非机动车道变坡点处应设竖曲线,其竖曲线最小半径应不小于100m。非机动车与行人共板道路的竖曲线最小半径应不小于60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1一般规定8.1.1道路线形设计应协调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三者间的组合,合理运用技术指标;并应适应地形地物和周边环境,满足行车安全、排水通畅等要求。【条文说明】道路是由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而组成的工程实体,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任何一项都不应是单独的设计,而应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应根据设计速度、交通组成,结合地形条件,合理运用技术指标,对路线的平纵横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设计。线形设计不仅要符合技术指标要求,还应结合地形、环境、视觉、安全、经济性等因素进行协调和组合,使道路线形设计更加合理。《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1一般规定8.1.2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的道路应强调线形组合设计,保证线形连续、指标均衡、视觉良好、安全舒适、景观协调。2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在保证行驶安全的前提下,宜合理运用线形要素的规定值。3不同等级道路和不同设计速度的路段之间应衔接过渡。【条文说明】设计速度越高,线形组合设计所考虑的因素应越周全,以提供高的服务质量。快速路、隧道、地下道路等连续流交通设施应注重综合设计。城市道路由于限制条件多,对于低等级道路不必强求平纵线形的相互对应。相邻道路或路段的衔接处,其前后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随设计速度的变化而逐渐变化,使行驶速度自然过渡;相衔接处附近不宜采用该路段设计速度相应的平、纵技术指标极限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1一般规定8.1.3具体路段平纵技术指标的选用及其组合设计,应分析对车辆实际运行速度的影响,同一车辆相邻路段的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不应大于20km/h。【条文说明】研究表明,行驶速度是一个随机变量。不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采用的行驶速度是不相同的,一般呈正态分布。通常用各类小汽车的车速分布累计曲线上第85位百分点的车辆行驶速度作为运行速度(或称V)。85研究表明,当运行速度(V)与设计速度V之差大于20km/h时,就容易发生85交通事故。所以,对受条件限制而采用平纵线形技术指标最大值(或最小值)的路段、平纵线形组合有异议的路段,均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保证其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不应大于20km/h。《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2平、纵、横的线形组合8.2.1线形组合设计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平、纵、横设计应分别满足各自规定值的要求,并应避免最不利值的组合设计。2平、纵、横组合设计应保持线形在视觉上的连续性,自然诱导驾驶员的视线。3平曲线宜与竖曲线相互对应,且平曲线长度宜大于竖曲线长度(图8.2.1)。4竖曲线半径宜为平曲线半径的10倍~20倍。《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2平、纵、横的线形组合平纵线形组合原则上应“相互对应”,且平曲线稍长于竖曲线,即组合不当所谓的“平包竖”。国内外研究资竖曲线料表明,当平曲线半径小于2000m、位置竖曲线半径小于15000m时,平、竖曲线的相互对应对线形组合显得十组合适当分重要;随着平、竖曲线半径的增大,其影响逐渐减小;当平曲线半径大于6000m、竖曲线半径大于圆曲线平曲线位置直线缓缓直线25000m时,对线形的影响显得不很和和(虚线表示不设曲曲缓和曲线)敏感。因此,线形设计的“相互对线线应、且平包竖”的基本要求需视平、图8.2.1平曲线与竖曲线的位置组合竖曲线的半径而掌握其符合的程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2平、纵、横的线形组合8.2.2平纵线形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不应插入急转的平曲线或反向平曲线。2长直线不宜与陡坡或半径小且长度短的竖曲线组合;长的竖曲线不宜与半径小的平曲线组合。3长的平曲线内不宜包含多个短的竖曲线;短的平曲线不宜与短的竖曲线组合。4纵断面设计不应出现使驾驶员视觉中断的线形。【条文说明】纵断面设计若出现驼峰、暗凹、跳跃、断背、长直线或折曲等线形,容易使驾驶员视觉中断,或在驾驶员视线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曲线或竖曲线,应加以避免。《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3线形与桥、隧的配合8.3.1桥梁及其引道的线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桥梁及其引道的位置、线形应与路线线形相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与总体设计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特大桥、大桥桥位应尽量顺直,满足通航和行洪要求,并方便桥梁结构设计。2桥梁引道坡脚与平面交叉口停车线之间的距离宜满足交叉口信号周期内的车辆排队和交织长度。【条文说明】纵坡大于3.0%的桥梁引道,其坡脚与平面交叉口停车线、单位出入口、主辅路分叉点、行人横道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宜满足50m长度要求,以避免车辆转弯对行人和辅道车辆的行车安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3线形与桥、隧的配合8.3.1桥梁及其引道的线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3桥面车行道宽度应与两端道路的车行道宽度相一致。当桥面宽度与路段的道路横断面总宽度不一致时,应在道路范围内设置宽度渐变段;路面边缘斜率可采用1:15~1:30,折点处应圆顺。【条文说明】地面快速路主路上的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的路段,由于道路与桥梁的护栏设置位置的差异,会导致平面上出现外凸或内凹的现象,不仅影响美观,也影响安全。故要求桥梁与道路的行车道、路缘带或中央分隔带等对应的宽度应保持一致,使设置的护栏其平面宜为同一条基准线。《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3线形与桥、隧的配合8.3.2隧道及洞口两端的线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隧道的位置与隧道洞口连接段应与路线线形相协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路线布设与总体设计的相关规定。2隧道洞口内侧和外侧在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长度范围内,均应保持一致的平纵线形。主要指洞口内外的线形单元保持一致性【条文说明】隧道洞口由于光线的剧烈变化以及道路宽度和行车环境的改变,隧道进出洞口是事故多发地段,根据国外调查和研究结果,视距不足和速度过快是隧道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隧道进口50m和出口100m左右区域是最危险地地段。因此,洞内一定距离与洞外一定距离保持线形一致是必要的,以保持横断面过渡的顺适,满足车辆行驶轨迹的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3线形与桥、隧的配合8.3.2隧道及洞口两端的线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3当隧道洞门内外路面宽度不一致时,隧道洞口外与之相连接的路段应设置距洞口不小于3s设计速度的行程长度,且不应小于50m长度的、同隧道等宽的过渡段。【条文说明】《公路隧道设计规范》4.3.5,当隧道建筑限界大于所在公路建筑限界宽度时,两端连接线应有不短于50m的同隧道等宽的路基加宽段;当隧道限界宽度小于所在公路建筑限界宽度时,两端连接线的路基宽度仍按公路标准设计,其建筑限界宽度应按设有4s设计行程速度的过渡段与隧道洞口衔接,以保持洞口内外的横断面顺适过渡。4长、特长的双洞隧道,宜在洞口外的合适位置设置联络通道。5隧道洞内外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对视距的要求。当隧道洞口连接段设中间分隔带时,应采用停车视距;当无中间分隔带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8.4.1道路线形和交叉口设计应与停车场、枢纽、公交停靠站等交通设施布置配合,并应满足交通组织设计和道路使用者的安全。8.4.2道路线形和交叉口设计应与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相互配合,应能准确反映路线设计意图;对路侧设计受限的路段,应合理设置防护设施。【条文说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交通组织设计相配合,应简明、准确地向道路使用者提供交通路权、行驶规则以及路径指示等信息,确定交通标志类型、版面大小、版面内容、支撑方式和交通标线颜色、类型和尺寸等,构建科学合理、舒适安全、和谐统一的道路环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8.4.3互通立交处的照明设施应与道路线形相互配合、布设合理。【条文说明】互通立交处灯光夜间照明往往会误导行车视线,原则上立交处应采用高杆灯照明布置。8.4.4道路与沿线设施、街景应一体化设计,功能应相互补充。【条文说明】通常路面宽度、道路横断面布置是独立的,不会随两侧街景进行变化,难免倾向于单调化。现代设计强调城市的空间设计,要求道路功能与街景功能相互补充,进行一体化设计,利用空间使景观整齐美观。如道路人行道与两侧建筑前的广场铺装进行整体设计,人行道与两侧建筑进行整体规划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路侧带、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的绿化设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停车场嵌草铺地《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道路相关设施一体化设计、集约化布置,实现道路景观的整体美化。《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4线形与沿线设施的配合桥梁、隧道景观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5线形与环境的协调8.5.1道路线形应利用地形、自然风景,宜保留原有的地貌、地形、树林、湖泊、建筑物等景观资源,使道路与自然融为一体,与沿线环境相协调。8.5.2路基防护应采用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措施,与景观相协调,恢复自然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8.5.3道路两侧的绿化应满足道路视距及建筑限界的要求。【条文说明】同样的线形在不同的环境中给人的感觉不同。调查发现,由于线形与环境景观的不良配合,会给驾驶员造成精神压力或因错觉引发交通事故,所以线形与环境的协调首先应考虑交通安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5线形与环境的协调8.5.4不同性质和景观要求的城市道路,宜运用道路空间尺度比例关系,调节并形成道路合适的空间氛围。【条文说明】道路空间尺度是指道路空间宽度D(两侧建筑之间水平距离)与两侧建筑高度H的比值D/H。道路横断面的空间尺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5线形与环境的协调1)当0.7<D/H≤1时,道路空间有亲切感,空间围合感较强,容易形成繁华热闹氛围,沿街建筑立面对人的景观感受影响较大,适用于一般生活性道路;当D/H≤0.7时,则会产生压抑感。《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5线形与环境的协调2)当D/H=1~2时,仍能保持亲切感和围合感,绿化对空间的影响作用开始明显加强,可增加绿化带宽度和树木高度以弥补空间的扩散感,适用于城区一般干路。《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8线形组合设计8.5线形与环境的协调3)当D/H=2~3时,视觉开始扩散,空间更为开阔,围合感较弱,热闹氛围被冲淡,适用于城郊结合部的城市干路和城区交通性干路;当D/H=3时,一般为开阔空间,人们视线主要停留在建筑的群体关系以及建筑与环境的关系上。《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1一般规定【4条】9.1.1道路交叉口位置应按城市道路网规划设置。9.1.2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和功能、交通流量和流向、地形和地质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及环境效益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9.1.3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安全、通达、节地、交通功能1交叉口设计应安全、有序、畅通,满足道路使用者的需求。2交叉口通行能力应与路段、出入口及相邻交叉口的通行能力相匹配。3交叉口几何设计应与交通组织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相协调,并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相衔接。《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1一般规定4交叉口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合理确定用地规模。5当交叉口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前期工程为后期工程预留条件。6改扩建交叉口设计应结合原有交叉口情况,合理确定改建规模。9.1.4道路与道路交叉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的规定。关系【条文说明】交叉口形式的选择、交叉口平纵面设计、交叉口的交通管理方式等,对整条道路甚至周边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有较大的影响。《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于2011年3月实施,对于道路交叉设计的相关要求,在其中已有详细的规定。本章只对交叉口设计中控制道路路线设计的原则和设计要点进行了规定。《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12条】9.2.1平面交叉口按交通组织方式可分为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和环形交叉口;按几何形状可分为十字形、T形、Y形、X形、多叉形、错位及环形交叉。9.2.2平面交叉口应根据城市道路的布置、相交道路等级、交通组织等选择合适的类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应采用信号控制交叉口。2主干路与支路,支路可采用右进右出交通组织方式。【条文说明】在城市道路设计中,一般在规划阶段已经确定平面交叉口类型和用地范围。因此具体设计时应根据道路网规划,结合道路布置、道路等级、交叉口功能要求、交通流量流向、地形和周边建筑等控制条件,选择合适的交叉口类型。平面交叉口的分类和选型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中已有规定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支路9.2平面交叉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主路1平A类:信号控制交叉口平A1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展宽交叉口;平A2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不展宽交叉口。支路2平B类: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平B1类:支路只准右转通行的交叉口;主路平B2类: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管制交叉口;平B3类:全无管制交叉口。3平C类:环形交叉口《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按几何形状分类:十字形、T形、Y型、X形、多叉形、错位及环形交叉口。《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口选型表选型平面交叉口类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主干路-主干路平A类—1主干路-次干路平A类—1主干路-支路平B类平A类11次干路-次干路平A类—1次干路-支路平B类平C类或平A类21支路-支路平B类或平B类平C类或平A类232注:当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一级公路按主干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类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3平面交叉口的间距应根据城市规模、路网规划、道路等级、设计速度、设计交通量及高峰期间最大阻车长度等确定,满足进出口道总长度要求,且不宜小于150m。【条文说明】平面交叉口的间距是由规划部门制定城市道路网确定的,例如方格形的道路网,每隔800m~1000m设置接近平行的主干路。主干路之间再布置次干路(间距300m~500m)、支路(200m~300m),并将用地分为大小适当的街坊。平面交叉口间距不宜太短。当遇到旧城区道路间距较短,如小于200m时,可采取单向交通组织,以提高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同一条道路上的平面交叉口,应注意交通组织方式尽量一致。相邻交叉口的功能区不宜相互重叠。主次干路相交,其间距大致相等时,最有利于交通控制与管理。以交通功能为主的新建道路,进出口需要采取部分控制时,则可适当封闭一些支路的交叉口,以加大交叉口的间距,提高道路的行驶速度,增加通行能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4平面交叉口设计范围应包括各条道路的相交部分、进出口道(展宽段和渐变段)以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街设施所围成的区域。【条文说明】平面交叉口设10m~20m计范围指构成交叉口各条道路的相交部分及其进口道、出口道,包括进出口道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以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过街设施所围成的区域。平面交叉口设计范围示意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5平面交叉口设计内容应包括交叉口范围内的平面与竖向设计、进出口道展宽设计、交通组织、公交、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附属设施等。【条文说明】平面交叉口附属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岛、标志、标线、隔离设施、排水、照明、绿化、景观及环保设施等。9.2.6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5倍~0.7倍,直行车可取大值,转弯车可取小值。当验算视距三角形时,进口道直行车设计速度应与路段设计速度一致。【条文说明】平面交叉口的设计速度,主要用于控制车速和车头时距,并可用于路缘石转弯半径的选择。交叉口范围内平纵线形设计和视距三角形验算,仍应采用路段的设计速度作为控制要素。《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7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当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交叉口的交角不应小于70º(特殊困难时为45º)。9.2.8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5%,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3.0%。山区城市道路等特殊情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可适当增加。9.2.9平面交叉口竖向设计应保持主要道路的纵坡度不变,次要道路纵坡度宜服从主要道路。【条文说明】两条道路相交,主要道路的纵坡度应保持不变,次要道路纵坡度服从主要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相交,路脊线在两条道路中心线相交;主干路与支路相交,支路路脊线宜相交至主干路机非分隔带边线或车行道边线,此时支路纵断面宜作为分段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10平面交叉口渠化设计应根据设计流量、流向及相交道路等级、功能分析、交通组织方式等因素,确定进出口车道数布置、展宽段和渐变段长度,划分车道功能,进行信号配时。信号交叉口平面设计应与信号控制方案同步协调一致,渠化设计不应压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9.2.11公交停靠站应设置在交叉口的出口道,并应保证候车乘客的安全,方便乘客换乘、过街,减少对横向道路右转车辆的影响。【条文说明】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出口道时,出口道右侧展宽增加车道情况下,宜设在展宽段向前不小于20m处;在出口道右侧不展宽时,停车站在干路上距离对向停车线宜不小于50m,在支路上宜不小于30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9.2.12平面交叉口均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设施,并应与交叉口的几何特征、人流车流、交通组织方式等相协调,宜优先选用平面过街方式。当人行横道穿越机动车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6m时,应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地面快速路上的过街设施必须采用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主干路上的重要交叉口宜修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具体形式视建设条件、安全(治安)、行人方便、环境因素确定,要求连续性。【条文说明】行人过街设施主要包括立体过街设施(即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人行过街横道、行人过街安全岛及行人过街信号等等。安全岛宽度不应小于2.0m,困难时不应小于1.5m。路段布设人行横道间距宜为250m~300m,视需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准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备现场踏勘工平面交叉口设作明确或诊断问题阶计是交叉处道路段规划、设计条件的整理和基本方针的探讨平面交叉口规划方案交叉口类型及基本形状平面、竖向标高交叉口规划红线几何结构的修正和交通组织方式几何构造构成要素的参数值确定及初步设计的综合设计过方交通控制方法的修正案交通控制方法与通行能力的讨论程,设计步骤一设计讨论的内容及其存在问题般按以下流程图阶段有进行。是否有必要再讨论再讨论事项的整理确定无各可行方案分析比较选定详细设计方案几何结构的修正详细设计交通控制方法的修正详从交通控制管理方面加以调整细设有无问题、讨论内容、方案比较计阶要修正有无必须修正事项修改事项及方法的整理确认段不要修正《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确定最终设计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准备工作阶段的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现状评价、问题分析与对策,提出交叉口设计原则与思路。方案设计阶段根据分析调查资料,总结交叉口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车道数的确定、车道功能划分、公交站点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处理以及控制方案的选取等。当单点交叉口本身改善无法解决其堵塞问题时,就要考虑利用周围路网重新组织交通流,通过合理利用路网资源来解决单点的交通问题。详细设计阶段是将设计理念和思想转化为现实,运用相应的设计方法形成实施性方案。其内容包括机动车道渠化设计、公交专用道或停靠站设计、非机动车交通组织设计、人行横道设置、信号配时设计、交叉口内部空间的处理、附属设施布局设计及方案综合评价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7.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口基本构成1)进口道,出口道2)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道、公交专用道3)左转专用车道,左弯(直行)待转区4)导向线、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红线5)交通岛、导向岛、分隔岛、分隔带、公交停靠站6)进(出)口道展宽段、进(出)口道展宽渐变段《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进口道车道数应大于上游路段的车道数,与路段通行能力匹配,每条车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0m;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车道宽度宜与路段一致。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存在任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对于城市高架桥、立交下的地面道路交叉口,桥墩多位于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注意调整停车线和人行横道位置,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C>6.0m高架路下的行人横道设置示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平面交叉口转角处缘石宜为圆曲线或复曲线,其转弯半径可按下表选定。表1路缘石转弯半径右转弯设计车速(km/h)30252015无非机动车道路缘石25201510推荐半径(m)当平面交叉口为非机动车专用路交叉口时,路缘石转弯半径可取5~10m。车道拓宽设计的渐变段宜满足要求的渐变率,采用线性或抛物线性过渡。右转专用车道加宽设计满足下表要求。表2右转专用车道加宽后的宽度(m)设计车型大型车小型车曲线半径(m)25~305.04.0>304.53.7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竖向设计1交叉口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行车舒适、排水畅通、与周围建筑物地坪标高协调、地下管线布设等因素,合理确定交叉口的设计高程。2两条道路相交,主要道路的纵坡度应保持不变,次要道路纵坡度服从主要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支路相交,其路脊线在两条道路中心线相交;主干路与支路相交,支路路脊线宜相交至主干路机动车道边线。3交叉口设计范围内的纵坡度,宜小于或等于2.5%,困难情况下不宜大于3%。山区城市等特殊情况,在保证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可适当增加。4交叉口竖向设计应满足路面排水流速的要求,汇水区域的分布合理,各汇水区域的面积尽可能不要相差过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竖向设计5交叉口竖向设计的形式主要取决于交叉范围相交道路的纵坡、横坡及地形,雨水口位置的设置应根据竖向形式确定。6合理确定变坡点和布置雨水进水口,在交叉口范围内布置雨水口时,应不使地面水流过交叉口的人行横道,也不应使地面水在交叉口内积水或流入另一条道路。7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交叉口的标高略高于四周的道路,纵、横向道路的变坡点与交叉口中心重合,相交道路的纵坡差不大于0.5%,整个交叉口路面形成一个和顺的曲面。8竖向设计时应至少有一条道路的纵坡方向背离交叉口,以利于排水。如遇特殊地形,所有道路纵坡方向都向着交叉口时,必须在交叉口内适当增设雨水口和排水管道,以保证排水要求。《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竖向设计图1覆盆式交叉口图2盆式交叉口图3山谷式交叉口图4山脊式交叉口图5斜坡式交叉口图6马鞍式交叉口《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计原则1)平面交叉口应采用交通岛、路面标线及交通流向标志作渠化设计2)应做各流向车流的安全行驶轨迹设计,交通流行驶路线应简单明了3)应把交通流行驶轨迹所需空间之外的多余面积用标线或实体构筑导向交通岛。4)交通岛宜先用标线画出,实施一阶段后,按实际车流行驶轨迹作调整,再做成永久性的实体交通岛。5)安全岛应按行人横道线宽度铺设人行道板。交通岛面积不宜小于7.0m2,面积窄小时,可采用路面标线表示。转角交通岛兼作行人过街安全岛时,面积(包括岛端尖角标线部分)不宜小于20m2。6)与交叉口安全设施同步规划与设计。《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7.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表1导流岛偏移距、内移距、端部曲线半径最小值设计行车速度偏移距S内移距R0(m)R1(m)R2(m)(km/h)(m)Q(m)≥500.500.750.50.5-1.00.5-1.5<500.250.5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7.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表2导流岛各要素的最小值图示(a)(b)(c)要素WaLaRaWbLbRbWcLc最小值(m)2.05.01.03.0(b+3)1.0(D+3)5.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左转车道直接从直行车道引出时,应布设“鱼肚”形导向、安全交通岛(或标线)加以渠化引导车流,避免直行车误入左转车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当进口道横断面中线偏移时,应采用”过渡区”标线加以渠化进口道横断面中线偏移时的”过渡区”标线《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减窄交通岛设置过街安全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利用转角曲线扩展空间设置安全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2平面交叉交叉口渠化设计设置要求及方法减窄进出口车道设置安全岛《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分类1)按所处位置,可分为:交叉口式公交站、路段式公交站2)按形式,可分为:港湾式公交站、非港湾式公交站交叉口式公交站1)设置原则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站,方便乘客换乘;新建交叉口,公交站应考虑布置在交叉口的下游;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在下游布置公交站有困难时,可将直行或右转线路的公交站设在交叉口的上游;公交站点并站的线路一般不要超过4条,公交站长度=(15+2.5)×公交线路数,站台宽为1.5~3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交叉口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在进口道时,有展宽车道,应在车道展宽段之后不少于20m处,与展宽车道一体化设计;若无展宽车道,应在最大排队长度再加20m处布设。20m有拓宽右转车道无拓宽右转车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2)设置方法在出口道时,若有右侧展宽车道,应设在展宽段向前不少于20m处布设;若出口道右侧无展宽,在干路上距对向进口车道停止线应不小于50m,在支路上应不小于30m。50m20m有拓宽右转车道无拓宽右转车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路段式公交站1)设置原则新建交叉口,公交站应考虑设置为港湾式;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布置港湾式有困难时,可布设非港湾式;公交站点并站的线路一般不要超过4条,公交站长度=(15+2.5)×公交线路数,站台宽为1.5~3m。新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的设计尺寸《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路段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图1沿人行道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图2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车站的布设9.2平面交叉路段式公交站2)设置方法图3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一图4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二《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出口处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出口处《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14条】城市道路立交等级直接影响立交功能、立交规模和工程造价,是立交规划、设计选型的重要依据之一。《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中对立交分类和选型做出了明确规定。条文在两本规范的基础上,按相交道路等级对路线设计中设置立体交叉的条件、采用的立交类型进行了规定,完善了通用标准的部分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1立体交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与所有道路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2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当交通量较大,对平面交叉采取改善措施、调整交通组织仍不能满足通行能力要求时,宜设置立体交叉,并应妥善解决设置立体交叉后对邻近平面交叉口的影响。【条文说明】明确了与快速路相交的所有等级道路(含各等级公路)必须设置立体交叉。主干路与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相交不建议设置立体交叉。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中,对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预测总交通量不超过12000pcu/h时,不宜设置立交。主干路与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相交,当地形适宜修建立体交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为合理时,可设置立交。道路跨河或跨铁路的端部可利用桥梁边孔,修建道路与道路的立体交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2立体交叉根据相交道路等级、交通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可分为枢纽立交、一般立交和分离式立交。立交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应采用枢纽立交。2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应采用一般立交。3快速路与次干路相交,应采用分离式立交。4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设置立体交叉时,宜采用一般立交。【条文说明】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立体交叉口选型中的推荐形式明确了不同等级道路相交应优先选择的立交等级。《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立交分类:1立A类:枢纽立交立A1类:主要形式为全定向、半定向、组合式全互通立交;立A2类: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组合式全互通立交。2立B类:一般立交主要形式为喇叭形、苜蓿叶型、环形、菱形、迂回式、组合式全互通或半互通立交。3立C类:分离式立交。《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立体交叉选型表选型立体交叉口类型推荐形式可选形式快速路—快速路立A类—1快速路—主干路立B类立A类、立C类2快速路—次干路立C类立B类快速路—支路—立C类主干路—主干路—立B类注:当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高速公路按快速路、一级公路按主干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类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规划层面的考虑道1)定性原则路2)定量原则交通规划新建路口规划流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交叉形状及立交红线10m~20m1)立交不得规划成多路交叉、错位交叉和畸形交叉及交叉角度小于70度斜交交叉口;2)在总体规划阶段暂按苜蓿型互通立交的外框确定;3)在道路交通规划阶段应按初步确定立体交叉的不同形态,并按匝道设计车速或匝道曲线半径框定交叉口规划红线的范围,可取最大控制红线控制范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设计流程管理立交间距工可阶段(方案设计)1)根据预测交通流量及路网规划,确定立交功能定位、等级规模、主要设计设技术标准,初步拟定几个备选的立交形态方案。计流2)分析影响立交周围控制性建筑物,考虑立交范围的各个系统(正线系统、程辅道系统、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系统)的布局,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初步拟定及满足技术要求的立交方案(2个以上),并进行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分析。内容3)分别完成各方案的线形设计、交通组织设计,初步完成工程量计算。4)进行方案比选,综合考虑交通功能、工程造价、征地拆迁、施工难易程度、景观、环保、营运等方面的影响,初步确定推荐方案及征地实施范围。《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设计流程管理表1层次分析模型目标层A城市道路立交方案A工可阶段(方案设计)准则层B技术评价B1经济评价B2社会评价B3环境评价B4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C13C14主通安线总拆经施影与绿立照噪多线行全型造迁济工响周化交明音匝能度标价征效方交围面造方污方道力准地益案通建积型式染设及主净工程筑率及案计解线现期度单条车决匝值难位件比子准则层C速总道回易居交及收民选通平期影方量纵内响百线部程法分形收度比益初步设计阶段率方案层D方案1方案2方案3方案41)进一步收集资料、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结合工可评估意见,完善优化推荐方案,必要时还可以再进行多方案比选,确定最终采用方案。2)对推荐立交方案进行平纵、交通标志标线、路基路面工程、附属工程等设计及工程量计算,确定工程设计范围和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设计内容阶段划分立交设计流程管理1、资料收集与分析初设评估意见总体设计2、方案审定及总体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阶段3、标准横断面设计横面设计4、中心线线位设计5、加减速车道的确定平面设计6、匝道边线等设计(包括加宽设计)7、地面辅道平面设计8、主线及匝道纵坡设计9、地面辅道纵断面设计(包括雨水口布设)纵、横断面设计10、超高设计11、主线、匝道及辅道地面道路施工横断面设计12、匝道端部节点设计线形附属设计13、地面辅道平交口竖向设计14、路基处理及防护工程设计路基、路面设计15、路面设计16、挡土墙设计17、涵洞设计附属工程设计18、交通标志标线19、沿线其它附属设施设计20、编写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21、提供工程数量22、打印及添晒图纸设计蓝图23、装订、承交《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常见立交的基本形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选型原则立交选型的考虑因素《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选型原则立交选型的步骤《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选型原则1)与相交道路的等级,立交的功能定位相适应,和预测交通流量相适应;相交道路等级高,转向交通大的应采用高等级立交;交通流量大、设计速度较高的流向,要求采用较高的匝道线形标准。2)应充分考虑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系统的观点来进行立体交叉型式的选择,避免过分注重部分结点功能而降低了整个路网的交通功能。3)必须和立体交叉地点自然条件和环境条件相适应,应充分考虑周围地形地质条件、用地范围、周围建筑及设施分布现状等;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力求合理利用地形,城市立交可采用紧凑型立交,较少占地,做到工程技术、经济、环境三者协调统一。4)应充分考虑到辅道、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5)要全面考虑近远期结合,既要考虑近期交通需求,减少投资费用,又要考虑远期交通发展而实施的可操作性,做好用地控制,同时做到前期工程能为远期工程所利用,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6)应考虑采用多方案比选,建立多目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力求技术指标、交通功能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运营管理指标的综合最优。《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3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的最小间距应满足上游立交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至下游立交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且应满足设置交通标志的距离要求;市区范围立交最小间距不宜小于1.5km。【条文说明】相邻互通式立交的最小间距是立交系统设计中应该考虑的因素。美国《公路与城市道路几何设计(1984)》中规定,互通式立交最小间距的一般经验值是市区1英里(1.6km),在市区如果间距小于1英里(1.6km),可利用分离式立交或增设集散道路来改进。《道路通行能力手册》(2000年版):在一段长度为8km~10km的高速公路路段上,互通式立交理想的平均间距是不小于3.0km。《日本公路技术标准的解说与运用》中是根据两个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交织处理上的需要长度和设置交通标志长度,以1.5km~4.0km为宜。《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条文说明】本规范规定相邻互通式立交的最小间距,是考虑当受路网结构或其他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应不小于加速车道和渐变段长度、减速车道和渐变段长度、以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规定的出口预告标志距出口最小距离500m,满足三者长度之和的最小距离要求;并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当立交间距仍小于上述规定的最小值,且经论证必须设置时,应将两者合并为组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并设置集散车道。一般情况下,从改善道路行驶条件,节约投资分析,相邻互通式立交的间距宜满足下表的规定。互通式立体交叉间最小间距最小间距(km)相邻互通式立交的类型市区郊区一般立交与一般立交相邻1.8(1.5)3.3一般立交与枢纽立交相邻2.43.9枢纽立交与枢纽立交相邻3.04.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立交间距互通式立体交叉间最小间距最小间距(km)相邻互通式立交的类型市区郊区一般立交与一般立交相邻1.8(1.5)3.3一般立交与枢纽立交相邻2.43.9枢纽立交与枢纽立交相邻3.04.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4立体交叉设计范围应包括相交道路中线交点至各进出口变速车道渐变段的起终点间道路所围成的空间。(包括主线、匝道、加减速车道、集散车道、辅助车道、以及立交范围内的辅路、平交、行人和非机动车道、公交站点等)向外延伸向外延伸10m~20m10m~20m《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5立体交叉设计内容应包括立交范围内主路、匝道和进出口、变速车道、集散车道、辅助车道以及立交范围内的辅路、公交、非机动车、人行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条文说明】规定了立体交叉口的设计内容。立体交叉附属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和标线、防撞护栏、防眩设施、隔声设施、排水、照明、绿化、景观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立交基本构成9道路与道路交叉7.3立体交叉集散车道右转匝道匝道端部正线入口绿化地带集散车道匝道端部跨线桥出口减速车道进口出口正线左转匝道入口出口加速车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6立交范围的设计速度应根据主路设计速度、立交等级和匝道形式确定。主路应采用相应道路等级的设计速度,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7倍,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6倍,平面交叉部分宜采用平面交叉口的设计速度。【条文说明】立交分类和选型确定后,控制立交设计的主要因素为设计速度、车道数和立交间距。快速路主路为保证全线运行的安全性、连续性和畅通性,其设计速度应不低于路段的设计速度。其他等级道路,在与两端道路运行特征和通行能力相匹配的条件下,经论证可适当降低立交范围主线的设计速度。《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条文说明】匝道的设计速度是影响立交规模标准、占地和工程投资的主要因素之一。《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将老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采用20km/h~60km/h的取值规定,改为0.4倍~0.7倍的比值规定,大致范围为20km/h~70km/h,较适合于城市道路特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根据立交类型和匝道形式确定匝道设计速度,基本为主线设计速度的0.5倍~0.7倍。实际使用时,匝道设计速度应结合立交等级、匝道形式和匝道交通量等条件确定。集散车道为减少出入口对主路交通的影响,通过设置加减速车道与主路相连,其设计速度宜取匝道设计速度中的高值。立交范围内的辅路系统通常设置为平面交叉,其设计速度可参照平面交叉适当降低。其直行和转向车流的设计速度宜根据平面交叉口进行设计速度的折减。环形立交中的环道设计速度同平面环形交叉口。《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立交匝道基本类型9道路与道路交叉建议采用不建议采用不建议采用建议采用不建议采用右出右进匝道式左转匝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立交匝道基本类型9道路与道路交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匝道车道数1)设置3车道匝道以上的条件为:环形立交2)设置双车道匝道的条件为:(1)交通量超过1250pcu/h,应设置双车道匝道。(2)匝道长度大于300m,为了提高超车机会宜采用双车道。(3)预计匝道上由于在匝道和街道连接处的管制(如信号灯控制)形成车辆排队,宜采用双车道以提供附加储备车道。3)设置单车道匝道的条件为:(1)不满足双车道匝道条件外的情况,应设置单车道匝道。(2)苜蓿叶形匝道宜采用单车道匝道,其设计通行能力为800pcu/h~1000pcu/h。《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匝道设计速度1)主线设计速度:道路等级设计速度(km/h)高速公路80、100、120一级、二级公路60、80、100快速路60、80、100主干路、次干路40、50、602)匝道设计速度:匝道形式定向式半定向式苜蓿叶匝道匝道设计速度枢纽互通式40~6040~5035~40(km/h)一般互通式40~5035~4525~35《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匝道的通行能力匝道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Np)设计速度20~2530405060(km/h)基本通行能力15501650170017301750(pcu/h)(1400~1250)(1550~1450)注:括号内为机非混行立交(其直行非机动车流量为1000~2000veh/h)考虑非机动车影响时的取值。当非机动车流量<1000veh/h时,可在括号内上限值与机非分行值之间内插求得;当非机动车流量为3000~5000veh/h时,每增加1000veh/h,括号内下限值应再降低7%)。若当地有可靠地平均车头时距观测值,也可由下式计算主线或匝道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Np=3600/ti《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匝道的服务水平立交匝道的服务水平(服务交通量/基本通行能力)比率α等级交通运行特征设计速度(km/h)100806050403020Ⅰ自由流,行车自由度大0.330.290.260.24---1ⅠⅠ自由流,行车自由度适中0.560.500.430.400.37--2接近自由流,变换车道或超车自Ⅱ0.760.690.620.580.550.51-Ⅱ1由度受到一定限制Ⅱ行车自由度受限,车速有所下降0.910.820.750.710.670.630.592Ⅲ饱和车流,行车没有自由度1.00Ⅳ拥塞状况,强制车流无意义一般匝道服务水平宜采用Ⅱ2级,定向匝道服务水平宜采用Ⅱ1级。对个别线形受限制的立A2、立B类立交的匝道,经论证确有困难时,可采用Ⅲ级。立交匝道设计通行能力等于基本通行能力Np乘以相应设计服务水平“交通量/通行能力”比率α。《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进出口和分合流区表2匝道进出口区通行能力计算模型表3匝道合流和分流区的服务水平分级服务水平密度(pcu/km/ln)A<10B10.0~20.0C20.0~32.0D42.0E>4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平面线形标准表匝道圆曲线的最小半径匝道设计速度80706050403020(km/h)一般值(m)28020514595603520一般地区极限值(m)25518513090553015表匝道圆曲线及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3020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70605045352520圆曲线最小长度(m)70605045352520匝道停车视距表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54035302520停车视距(m)1109070555040353025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匝道缓和曲线长度取值比较表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3530252090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705045352520《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75706050454035252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70605040353025《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范》对立交缓和曲线长度取值标准较高,将增加城市立交用地?城市道路标准可以比公路标准放宽。《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交匝道缓和曲线长度算例:90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值公式:Lmin=V/3.6t(以方向盘操作时间计算而得的缓和曲线长度)条件:V-匝道设计速度40km/h;T-方向盘操作时间3s;计算:Lmin=(40/3.6)×3=33.33m计算结果以5的整数倍取整,在40km/h设计速度状态下取值为35m。《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值公式:L1=V/3.6t(以方向盘操作时间计算而得的缓和曲线长度)L2=(V/3.6)3/(R×P)(以离心加速度变化率计算而得的缓和曲线长度)条件:V-匝道设计速度40km/h;t-方向盘操作时间3s;P-离心加速度变化率0.6m/s3R-匝道圆曲线半径(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值为55m)计算:L1=(40/3.6)×3=33.33mL2=(40/3.6)3/(55×0.6)=41.57m计算结果两者取较大值(L2),并以5的整数倍取整,在40km/h设计速度状态下取值为45m。考虑到缓和曲线长度的确定与曲线半径和超高的选用均有关,在满足3s行驶长度的前提下,建议按照实际匝道线形设计参数和超高渐变段长度进行复核后取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纵断面线形标准表匝道最大纵坡(%)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一般地区55.5678积雪冰冻地区44444表匝道竖曲线的最小半径及长度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3020一般值4500300018001350600400150凸形极限值300020001200900400250100竖曲线最小半径(m)一般值2700202515001050700400165凹形极限值180013501000700450250100一般值105907560554030竖曲线最小长度(m)极限值706050403525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横断面设计1)断面布设(公路立交方式布设)单向单车道布置示意图单向双车道布置示意图《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横断面设计1)断面布设(城市立交布设)(1)车道宽度:3.50m;(2)路缘带宽度:0.5(0.25)m;(3)单车道匝道考虑设置2.5m硬路肩(4)双车道匝道不设置硬路肩。《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加宽10.3.7匝道加宽应满足下列规定:1匝道应根据圆曲线半径、横断面宽度、车型、车道数等,在车道内侧进行加宽。匝道加宽在标准断面的条件下,根据交通行驶状态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确定。1)当匝道正常交通行驶条件不变,车辆不需减速通行时,每条车道加宽值应符合本规范表6.6.1的规定。2)当匝道交通行驶条件可降低,车辆可减速通行时,每条车道加宽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向单车道匝道加宽值,应符合表10.3.7-1的规定。表10.3.7-1单车道匝道圆曲线加宽值圆曲线半径(m)加宽值(m)25~<272.0027~<291.7529~<321.5032~<361.2536~<421.0042~<480.7548~<580.5058~<720.25≥7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加宽②单向双车道或双向双车道匝道加宽值,应符合表10.3.7-2的规定。表10.3.7-2双车道匝道圆曲线加宽值圆曲线半径(m)加宽值(m)25~<262.2526~<272.0027~<291.7529~<311.5031~<331.2533~<361.0036~<390.7539~<430.5043~<470.25≥4703)设置停车带的双车道匝道加宽值可不进行加宽。4)设置分隔带的匝道应根据各自圆曲线半径分别加宽。2匝道圆曲线加宽的设置,应在内侧进行;当内侧加宽有困难时,可在内、外侧均等分配加宽值。在外侧加宽时,其加宽值宜小于车道中心线的缓和曲线内移值。3设缓和曲线和超高缓和段时,加宽缓和段应采用缓和曲线全长。《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匝道超高10.3.6匝道横坡与超高应满足下列规定:1匝道横坡设置不应形成反超高,正常路拱横坡宜为1.5%~2%。2匝道超高横坡坡度应根据设计速度、园曲线半径、横向摩阻力系数等计算。最大横向摩阻力系数应符合表10.3.6-1的规定,积雪冰冻地区最大横向摩阻力系数不应大于0.1。一般地区最大超高横坡不应超过6%,积雪冰冻地区不应超过4%。表10.3.6-1匝道最大横向摩阻力系数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3020横向力系数μmax0.140.150.160.170.180.180.183匝道正常路拱横坡与超高路段之间应设置超高缓和段。超高缓和段长度应根据设计速度、横断面的类型、旋转轴的位置以及渐变率等因素确定。超高过渡一般利用缓和曲线全长过渡。超高渐变率的规定如表10.3.6-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表10.3.6-2超高渐变率匝道超高匝道设计速度(km/h)80706050403020超高渐变率ε中1/2001/1851/1751/1601/1501/1251/100超高渐变率ε边1/1501/1351/1251/1151/1001/751/504超高的设置方式可选择以下方式:1)绕中心线旋转;2)绕内侧边缘旋转;3)绕外侧边缘旋转。(a)绕中心线旋转(b)绕内侧边缘旋转(c)绕外侧边缘旋转图10.3.6超高过渡方式5平曲线设置超高必须考虑合成坡度,合成坡度一般地区最大不应超过8%,冰雪冰冻地区不应超过6%。《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超高设置常被忽视ihiGiG此处的水泥墩经常被撞坏《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某机场立交的一处扇形弯道,处于下坡弯道,常常车速过快撞击护栏引起交通事故,交警在弯道上采用限速、加铺防滑草垫、压缩车道、铺彩色防滑路面减速等方法。《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7互通式立体交叉范围内主路的平纵线形不应低于路段标准,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主路分流鼻端之前的识别视距不应小于1.25倍的主路停车视距;匝道汇流鼻端前应满足通视三角区和匝道停车视距的要求。【条文说明】互通式立交范围受匝道设置及进出口影响,为提高行驶安全性,提出在进出立交匝道的主路路段,其线形设计应采用比路段高的技术指标。公路在互通式立交范围内主线形指标的规定比路段线形指标提高很多。由于城市道路立交及进出口间距较密,交通运行状态与公路不一致,建设条件制约因素较多,很难按公路规定值实施,有条件时尽量取高值。《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条文说明】互通式立交区域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识别视距为驾驶员发现前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出口,按规定行车轨迹驶离主线,从而防止误行,避免撞及分流鼻端,而应保证对出口位置的判断视距(其物高为0)。判断出口时,驾驶员应看到分流鼻端的标线,故物高为0。对此,在确定凸曲线半径时应注意,出口处应满足最小1.25倍的主路停车视距。为保证汇流鼻前的通视三角区(图3),设计中应注意:当主线为下坡,匝道为上坡的情况下,通视区范围内的匝道纵坡不得与主线纵坡有较大的差别;尤其是当主线为桥梁并采用实体护栏时,护栏便会完全遮挡匝道方的视线。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充分的视距,如通视三角区范围设置通透式桥梁护栏,或抬高匝道路面标高等。《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图3汇流鼻前通视三角区1——主线;2——通视三角区《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9.3立体交叉9.3.8立交匝道出入口处应设置变速车道。【条文说明】由于主线的设计速度高于匝道,因而交通流驶出主线需要减速,驶入主线需要加速。为了满足车辆变速行驶的要求,减少对主线正常行驶交通流的干扰,必须设置变速车道。9.3.9立交范围内出入口间距应保证主路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的干扰,并应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的条件。当出入口间距不足时,应设置集散车道。【条文说明】根据交通流流入、流出主路的交通特征,车辆通过出入口时,要经过加速、减速、交织等过程,整个过程中将产生紊流,合理的出入口间距是交通畅通的可靠保障。《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及《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中对于出入口的合理间距均有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控制条件较多,设计中经常会遇到不能满足出入口间距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设置集散车道,调整出入口的位置,以满足间距需要。《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1)变速车道的设计匝道端部设计基本模图1直接式变速车道式图2平行式变速车道《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宣贯
9道路与道路交叉表10.5.2-1变速车道长度及出、入口渐变率匝道端部设计主线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5040除宽度缓和部分外的单车道1009080705030减速车道规定长度(m)双车道15013011090--变除宽度缓和部分外的单车道2001801601209050速加速车道规定长度(m)双车道300260220160--平行式宽度缓和路段长(m)单车道706050454040车单车道道直接式出口角度1/251/201/15双车道长直接式入口角度单车道1/401/301/20度下坡路段的减速车道和上坡路段的加速车道,其长度应按表10.5.2-2列修正系数予以修正。表10.5.2-2变速车道长度修正系数主线平均坡度(%)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
- lcd材料与工艺路线设计规则
- 土木工程毕业设计(论文)-银古高速公路辅道段路线设计-三级公路设计【全套图纸】
- 某山村四级公路路线设计
-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 送货路线设计问题_数学建模_优化
- 有机合成路线设计课程说明书
- 校园固废收集路线设计
-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文本12.06日版
- c(必修课建模)论文编号c、最佳旅游路线设计实施方案、刘锐
- c最佳旅游路线设计实施方案丁一凡
- c最佳旅游路线设计实施方案侯郭强
-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 景观理念在高速公路路线设计中的体现
- 道路勘测设计课程设计--《公路路线设计》(纸上定线)
- 校园垃圾清运路线设计说明书
- 基于纬地道路8.0的道路工程路线设计
-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文本12.06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