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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18:29:32 发布

关于印发改移道路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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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中铁二院技〔2010〕331号关于印发改移道路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为了提高集团公司改移道路的勘察设计质量,杜绝改移道路对铁路主体工程产生危害,确保行车安全。集团公司结合铁路、公路及城市道路的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和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改移道路设计暂行规定》,经集团公司审定后现发布实施,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改移道路设计暂行规定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中铁二院技〔2010〕331号附件:6 改移道路设计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改移道路勘察设计质量,杜绝改移道路对铁路主体工程产生危害,确保行车安全,维护集团公司质量信誉,根据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以及铁路有关规范、标准等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的改移道路及平(立)交道设计,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改建铁路的改移道路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有关规范、规定。第三条改移道路及平(立)交道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原则,确保安全、重视环保、水保,并注意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少拆迁房屋,不损坏重要文物,保证灌溉渠道畅通,绕避不良地质地段。第二章设计原则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改移道路:1.铁路与道路在较短距离内多次交叉,影响双方行车安全时;2.既有道路影响车站位置及总体布置;3.视线不良或车站范围内的平面交叉;6 4.铁路与道路在车站及枢纽范围内,在桥梁、隧道洞口处多次交叉;5.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平面交叉角小于45°;6.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有条件在附近改为立体交叉时;7.铁路占用既有道路的位置或与既有道路间距小于(国发〔2008〕第543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即不满足:“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实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小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于10m,乡道不小于2m时)。第五条改移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乡村道路,原则上不低于既有道路标准。第六条铁路与公路交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交叉:1.Ⅰ级铁路与公路交叉时;2.铁路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120km/h的地段与公路交叉时;3.铁路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交叉时;4.由于铁路调车作业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会造成较严重延误时;5.受地形等条件限制,采用平面交叉会危及公路行车安全时。6、等级外公路与高速铁路交叉时,改移道路原则设计为下穿铁路。其他公路改移应优先考虑下穿铁路。第三章勘察设计分工第七条6 车站范围外的改移道路(包括平、立交道的改移道路及为便于设站而改移的道路等)均由线路专业主持设计;车站以内的改移道路,通站道路由站场专业主持设计;数量及图纸由主持专业汇总。第八条可研、初设阶段,所有改移道路应有配套的平面、纵断面图,施工图阶段还应有横断面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桥梁设计图、涵洞设计图、隧道设计图等相关专业设计图,每处独立成册,并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提交施工图文件。第九条改移道路的外业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分别由测量和地质专业承担,勘察资料的范围和深细度应满足专业设计需要。第十条改移道路的横断面设计(含支挡工程)和排水系统由路基专业负责设计,并计列工程数量;若改移道路工程与铁路工程相互关联,必须在铁路设计中统筹考虑,线路或站场专业同步开放设计,相关专业按铁路工程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第十一条改移道路中桥涵和隧道,分别由桥梁专业和隧道专业完成设计,并各自计列工程数量;第十二条立交道的改移道路路面,一般由线路或站场专业完成设计,对于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等高等级路面,由交通院路面专业负责完成设计。第十三条立交道的桥涵部分由桥涵专业完成设计,当其结构与引道部分为整体结构时,由桥涵专业一并设计,并计列工程数量。第十四条6 车站(含枢纽)范围内通往各段、场、所的道路和通往住宅区的道路由各有关专业提出要求,由站场专业主持设计,住宅区内道路和各段、场、所内的道路由结构专业设计;当车站(含枢纽)范围内通往各段、场、所的道路和通往住宅区的道路为等级及以上道路时,由各有关专业提出要求,线路专业主持设计,横断面(含支挡)由路基专业设计。第十五条给水所、变配电所、通信站、电务段、车辆段、采石场、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工区,供电段场坪等,如所选位置远离车站或道路工程复杂,由线路专业主持设计,边坡、支挡工程由路基专业设计。如以上站、段、所、场、工区接近车站的道路时,由站场专业负责连通。第四章设计要求第十六条改移道路要注重安全性设计,选线时要尽量避免将道路改移在铁路深堑上方,防止滑坡,崩塌危及行车安全;如必须将道路改移在铁路深堑上方时,应加强铁路边坡防护工程措施,确保铁路边坡安全。第十七条改移道路应与铁路本体工程一样对待,做到同调查、同测量、同调绘钻探、同精度设计、同步交付设计图。第十八条复杂改移道路(有桥、隧、不良地质、支挡工程等)及平(立)交道设计图,应实行会签制,并审签至生产院总工程师和总体设计负责人;第十九条加强道路改移及平(立)交道设计中的方案会审,工点会审,确保设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十条对高边坡,深路堑等重大路基工点和重大桥梁、隧道工点6 ,须送公司专业工程师和公司副总工程师审查。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文中的改移道路,通站道路及站内道路设计分工同时作废。主题词:勘察设计改移道路设计规定通知抄送:公司办公室、计经部、海外部、生管部、企划部、技术中心、存档(2)。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18日印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