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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度交通道路设计与勘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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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度交通道路设计与勘察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11月7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日期:2017年11月7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17年11月7日(备案章)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招标人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1.1工程名称如东县大豫镇2018年度交通道路设计与勘察项目31.1建设地点如东县大豫镇41.1建设规模2018年度交通道路设计(含2018年度交通局建设的农村道路以及镇自行建设的道路设计,小微基础设施设计),平均约2000万元,本年度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设计内容由业主指定。工程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定金)*1.2%52.1招标内容和范围具体设计与勘察内容在中标后服从招标人安排62.2设计周期要求周期为一年,2019年1月1日起7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4合格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资质: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06.1踏勘现场不集中踏勘现场,若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12.4报价方式设计费采取费率报价方式(以所招标的工程施工中标价为基数乘以报价费率为最后的设计费总价)1214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5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注: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以其他方式缴纳均无效)1416.1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文件:壹份正本,叁份副本。2、商务标:壹份正本,叁份副本。15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30提交地点: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35 室(大豫镇新兴路8号)16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大豫镇新兴路8号)1721.3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1828.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完成合同签订。1929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无2031履约担保金额1、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并提交全套设计图之后退还(不计息)。21招标控制价(费率)工程施工中标价(不含暂定金)*1.2%22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备注1.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费用为人民币叁佰元,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不予退还。2.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如东县大豫镇联系人:陈剑联系电话:15962794550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浅水湾城市花园12A-105号联系人:邹婷婷联系电话:13584619358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35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6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八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设计单位。2.招标内容和范围、设计周期2.1.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2.2.本工程设计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3.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7项。4.合格的投标人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参加本招标活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未中标方案的经济补偿按前附表第19项规定执行。5.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费用为人民币叁佰元,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不予退还。6.踏勘现场6.1.35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以无记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1004215771@qq.com),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电子文件)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1.投标设计成果的使用说明7.1.设计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简称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不受到来自第三方侵权控制论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7.2.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所有设计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经济补偿。对其他未中标人,招标人可部分采用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二)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与修改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2.3.补充通知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2.5.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2.6.所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补充通知,招标人均以电子文件形式及时发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35 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请予以关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2.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2.3.资格审查申请书;2.2.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1-5);2.2.5.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内容(1-8);注:以上10.2.1.—10.2.4.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第10.2.5项中除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带至开标现场外)。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随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者,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2.3.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设计服务承诺;3.投标文件的要求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文件说明”。11.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5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1.4.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11.5.无特别说明,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方案。1.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包括全部基础资料电子文件以及内审、正式审查所需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a.本合同岩土勘察的所有费用;b.本合同工程方案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和优化,最终确定设计方案等工作费用);c.本合同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出图、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等;d.协助施工招标、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根据需要派驻设计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后续服务的费用等;e.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12.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结算时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2.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工程设计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2.35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项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以其他方式缴纳均无效。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15.2.对于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息)。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15.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相关规费并签订设计合同后且向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一份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5.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5.2.投标人骗取中标的;15.5.3.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17.1.装订、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应分开装订,分别密封。35 17.2.标志:投标人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在密封封口处及投标人名称上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17.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7.5.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17.6.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7.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5项规定。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35 应按规定密封、标志,还应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1.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时间内,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段时间内,若投标人宣布放弃中标权利或放弃中标均视为撤回投标处理。(五)评标2.评标方式及评标办法2.1.本工程先进行资格审查,后进行商务标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2.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2.3.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3.评标过程保密3.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泄露。3.2.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的行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5.1.投标文件中的正、副本,凡要求盖章、签字而未盖章、签字的,或其盖章、签字为复印件的,或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5.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3.3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的;1.1.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7.7条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原件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1.3.明显不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1.各评委会成员按本须知第五章确定的评标方式进行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对此应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六)授予合同3.合同授予本招标工程设计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5 1.中标通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2.设计合同的签订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2.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中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3.补偿不论因何种原因,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4.取消中标资格条件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4.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4.3.中标人有违法行为;4.4.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5.履约保证金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设计图纸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6.35 若中标人不能按上述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设计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 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文件说明(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要求)具体设计与勘察内容在中标后服从招标人安排第二章35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提交材料要求,各投标单位须严格按此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否则,将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二、资格审查文件提交材料要求(一)统一用A4纸;(二)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成册:1、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申请书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附表1-6)(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附表1)(2)拟投入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附表2)(3)拟投入勘察负责人简历表(附表3)(4)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表4)(注:表后附所有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拟投入本项目勘察人员汇总表(附表5)(注:表后附所有勘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中要求的所有内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相应专业设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4)项目勘察负责人证书复印件;(5)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35 (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7)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8)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注:上述(1)~(8)项中除项目设计负责人与项目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携带至开标现场外,其他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进行备查。35 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35 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设计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35 三、资格审查申请书致:(招标人)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   工程设计招标的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编制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现向贵单位提交申请文件,以便贵单位对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另:本人以(申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申请投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申请单位(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如果有)(签字或盖章):申请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5 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投标申请人全称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投标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职工人数申请人基本情况简介:35 附表2:拟投入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35 附表3:拟投入勘察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勘察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35 附表4: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表后附所有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5 附表5:拟投入本项目勘察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表后附所有勘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5 第二部分商务标(格式)一、商务标包含下列内容(格式附后):1、投标函2、设计服务承诺35 一、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贵方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工程工程施工中标价的(大写)百分之(小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带至开标现场。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元作为履约保证金。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5 二、设计服务承诺承诺一:本投标人保证在本次投标中及中标后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设计)院间合作,也不委托任何外单位人员参与本项目设计。本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列各专业设计人员均为本院正式职工,中标后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均由上述人员完成,项目实施期间的交底、会审、验收及设计文件修改等一切后续服务活动亦均由上述人员完成。承诺二:周期为一年,2019年1月1日起。其他承诺的格式及内容自拟,包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5 合同条款(格式)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阶段、及设计费等如下:2.1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设计内容如下:a.方案设计:根据业主要求对业主认可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1套最终设计方案;b.施工图设计: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c.后续服务:参加施工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设计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本合同后续服务相关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其费用包含在本次所报总价里。(注:设计及勘察内容含2018年度交通局建设的农村道路以及镇自行建设的农村道路。)2.2设计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含2018年度交通局建设的农村道路以及镇自行建设的农村道路),根据过去几年标准以实际为准。2.3设计周期:周期为一年,2019年1月1日起2.4设计费本工程设计与勘察费为:。结算时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35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 4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支付进度如下:设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下一年度年底付清余款(无息)。第六条 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35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按规定。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7.435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除人民币1000元。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仍不够,则从其设计费中充抵相应的罚金。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备。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8.7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备案贰份。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0其它约定事项:35 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进行评审。二、资格审查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审查。三、商务标评审投标人的报价费率在招标控制价费率以下(含招标控制价费率)的为有效报价费率,高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费率,无效报价费率不参与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报价确定投标报价费率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费率次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费率第三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投标费率报价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四、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五、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六、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35 第六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资质: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4投标经办人身份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5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6项目勘察负责人身份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2017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7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①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②上述(1)~(7)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35